央广网呼和浩特7月8日消息(记者 王秋蕾 实习生 吕佳琦)为更好地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主力军作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激励政策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二十条》从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为科研人员减轻负担、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保障等方面梳理汇总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激励政策,为内蒙古高校、科研院所享受政策“红利”提供新依据。

编辑:田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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