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校外培训行业秩序得以规范,但校外培训乱象治理仍任重道远。2022年初,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日前,自治区教育厅、网信办、编办、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这是内蒙古首个关于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的专门文件,开启了教育领域对校外培训机构执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方案,内蒙古将对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进行相关广告宣传;违反属地管理等要求,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亮剑”。

如何“亮剑”?怎么打赢?一直以来,教育领域对校外培训监管都存在难点。这就要求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分工合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全部门协同作战,推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共同执法,避免重复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更“重拳”的则是: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打击犯罪之间有效衔接。

然而,教育执法力量本身薄弱,小马该如何拉大车?方案给出思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扩充执法人员队伍,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配齐配强”执法力量。

此外,探索“信用+监管”方式,通过建立诚信档案等,记录各类培训机构违法信息,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部门、地域之间的有效合作和深度融合,创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巨额罚款制度和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系列举措纲举目张——到2023年底,内蒙古将建立较为完备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依据、更规范,使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有秩序、更密切;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形成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校外培训执法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矛盾点多、治理难度大,方案的出台正逢其时。自治区教育厅将进一步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实现由一般的政策性要求上升到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记者 刘志贤)

编辑:魏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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