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郭佳丽)近日,“大润发员工请假照顾父亲遭开除”一事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虞女士称其在浙江杭州一家大润发超市工作,因为父亲病危,请了十天假回老家照顾。回家后,她实在无法离开,但公司不给续假,假期结束未返岗,被按旷工处理后开除。超市人资部余经理称,虞女士四十几天未上班,公司规定员工全年只能请十天事假。大润发超市以旷工为由辞退虞女士。目前,虞女士要求赔偿,双方都在等劳动部门仲裁。

对此,有网友认为,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十天事假可能不够,企业应该更人性化;也有网友认为,公司有其规章制度,给员工续假是情分不是本分;部分网友还认为企业应该保留员工职位,但不发放工资。大润发超市辞退员工的做法是否违法?为避免纠纷,用工方和劳动者应该注意什么?

图片来源:CFP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师李静分析称,网友争论的焦点在于公司处理该事件时,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还是更讲一点人情味。

李静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事假、病假、产假、婚假等假期有明确法律规定,这是用人单位必须批准的假期。但是,对于事假的天数及审批程序却没有具体规定,可由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确定。“虞女士回老家照顾老人,请的是事假,在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员工是应该遵守规定的。”她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静治律师事务所郑洪涛律师称,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并不得与法律相冲突。在本次事件中,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无违法之处,且明确规定请事假的流程和期限,并经员工签署确认或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员工就需遵守该规章制度。因此,若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全年只能请十天事假,虞女士请了十天假之后又强行续假导致被辞退,这一行为并不违法。

郑洪涛认为,出于人性化考虑,公司最好在规章制度中设置一个“但书”条款(法律条文中的一种特定句式,是对前文所作规定的转折、例外、限制、补充或附加条件的文字)。如果员工提出续假且确实情有可原,经核实审议后,可以特事特批。她表示,这样既维护了公司利益,又照顾到了员工的特殊情况,有助于减少矛盾发生。

“比如在该事件中,如果虞女士是唯一的亲属或父亲必须由她来照顾,那她可以将实际难处告诉公司,积极与公司沟通和协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可采取更有人情味的处理办法。”郑洪涛说。

李静认为,每个员工都有各自的岗位,公司为了更好经营,都有一套自己的制度标准。员工应考虑到过长时间请假,也会给其他同事和公司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她表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效力延伸,它可以在法条的刚性之下,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采取更有效、灵活的机制,平衡双方权益,尽可能减少类似劳动纠纷。

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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