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依法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来全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该案的宣判对于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在整个社会层面起到了警示和监督教育作用,是净化校园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行动。

织牢全社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网,绝不容任何人侥幸以身试法。要保护好未成年人,必须先从最容易接触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学校做起,先要上好法治课、关好“法治防护门”。近年来,从《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再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禁涉性侵教职人员从业”的制度之网正在不断织紧织密,以将涉性侵教职人员及时剔除出教育行业。同时,全国多地已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多地已对涉性侵教职人员“终身禁业”动真格。就在全国首例猥亵儿童教师被判终身禁业当天,开封一名校车司机、连云港一培训机构教师也被判终身禁止从业。这一连串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严惩和震慑,也在社会层面敲响了师德警钟、法治警钟。

这警钟敲得好,且必须重敲!此外,我们还要持续完善相关信息的登记、报告、查询、核查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合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立体屏障。让“大灰狼”永无“重操旧业”的“后门”,让未成年人更健康茁壮成长。(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胡辉)

编辑: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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