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2日消息 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消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3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引导帐篷露营地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个人露营行为,在《意见》的附件中制定了《北京市帐篷露营文明公约》,倡议广大市民和游客树立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绿色出游、“无痕露营”的旅游新风尚。

《意见》明确,帐篷露营地设立应坚持生态优先、服务大众、休养生息的原则。在不占用现状耕地、不占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改变土地现状用途、不固化现状地面、不建设固定设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此外,应针对植被生长和野生动物繁殖、栖息等特性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定期轮换制度,避免过度踩踏植被,做好植被日常养护和设施环境维护管理,避免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意见》指出,依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帐篷露营地安全防范要求(试行)》,应压紧压实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帐篷露营地选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人员登记、消防安全、汛期安全、极端天气应对、安全协议、教育培训、限量预约、应急管理、人员配备、出入口管理、围栏护栏和警示标识、应急广播、视频监控、医疗救援、保险服务等二十方面安全要求。其中明确了帐篷露营地周界应设置围栏等物理隔离设施,围栏设置需与环境相协调;露营管理单位应当对所有进入帐篷露营地的游客登记身份信息;做到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监控装置有效运行维护,24小时专人值守;视频图像连续不间断存储时长应不少于30日等要求。

编辑: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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