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 2023年春节临近,为规范北京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经营者)在节日期间的价格和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涉及春节期间旅游出行、餐饮消费等方面内容。其中明确提出,“年夜饭”经营单位在提供堂食、外卖、成品、半成品、小份菜、半份菜时,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明码标价,不得价格欺诈、恶意涨价;各园林景点要依法公示并严格落实对特定人员的优惠、免费政策措施,严禁私自设立“园中园”, 督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

交通出行方面,告诫书还提出,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要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对军车及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等特定车辆免收停车费。

编辑: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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