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 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消息,经多年保护,北京市湿地面积已达6.21万公顷,不论是京郊的广袤森林湿地还是城里的小微湿地,都成为水源涵养、鸟兽栖息的好地方。

“十三五”以来累计恢复建设湿地1.2万余公顷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是《条例》实施十周年。为健全湿地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全市先后制定了《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标准》等六个地方标准;编制了《北京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十年来,共有47块湿地列入市级湿地名录,总面积达2.7万余公顷,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46%。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将湿地恢复与建设与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统筹推进,坚持宜林则林、宜湿则湿,促进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以来,累计恢复建设湿地1.2万余公顷。在中心城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小微湿地和雨洪湿地建设,完成了西海湿地公园、亚运村小微湿地建设;在平原地区,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冬奥会、永定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建设大尺度森林湿地,构建“林水相依、林水相融、蓝绿交织”的自然生态系统,解决“绿而不活”“有林无水”的问题;在生态涵养区和京津冀交界地区,推进延庆野鸭湖、密云穆家峪、大兴长子营等湿地公园建设,加强湿地生态保育,进一步优化湿地生态功能。

根据2020年度“国土三调”调查成果,按照《国际湿地公约》口径统计,全市湿地面积已达6.21万公顷,较2008年第一次湿地资源调查相比增加了1.07万公顷。湿地为北京近50%的植物种类、76%的野生动物种类提供了生长栖息环境,助力北京成为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首都之一。

温榆河公园资料图(来源:CFP)

“十四五”期间北京将依法保护修复湿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与森林法、草原法和防沙治沙法等专门法律,共同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湿地保护法》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湿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同时明确了法律责任,为湿地保护划出法律“红线”。

“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将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完善与《湿地保护法》衔接的配套法规制度,依法保护修复湿地。落实《北京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全市将以温榆河公园、南苑、康庄森林湿地以及沙河等湿地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利用有限空间,加强小微湿地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优化整合,保护好鸟类重要栖息地。

编辑: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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