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6日消息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教育部决定在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据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3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专项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当各招生单位至少应招收专职辅导员数不是整数时,分别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严格控制招收的本校生源数量,计划数为5个及以下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人,计划数为6个及以上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2人。招生人数为9人的招生培养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西藏、青海、宁夏等省份的生源。

此次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 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 2 名 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 规定的体检要求。

此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共计有300个名额,具体信息可见教育部官方网站。

编辑: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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