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日消息 国庆假期到来,一批新规也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涉及交通出行、化妆品电子注册证、动物诊疗等方面。

车检周期调整 15年以上私家车将一年一检

10月1日起,《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实施。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新版道路交通标志标准:增加电动汽车充电站等18项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于2022年10月1日实施。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化妆品电子注册证实施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此前已发放的纸质注册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动物诊疗活动进一步规范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动物诊疗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动物诊疗活动范围。针对三种类型的动物诊疗机构,即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分类设置了许可条件。一是规定了动物诊疗机构在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二是规定动物诊所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并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三是规定动物医院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以及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四是规定动物诊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不得使用“动物诊所”或者“动物医院”名称。

编辑: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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