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日消息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印发新修订的《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其中明确,出国留学经费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人员。支出范围包括学费或研修费、奖学金、艰苦地区补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等。

同时,《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了经费资助项目: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主要是指面向社会各行各业公开选拔,资助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项目。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是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资助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短期出国交流博士生导师赴国外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学习的项目。

(三)高校合作项目,主要是指面向高校合作选拔,资助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项目。

(四)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其中地方合作项目主要是指与有关地方合作选拔,资助符合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单位人员赴国外学习的项目;行业部门合作项目,主要是指与有关部委、行业部门等合作选拔,资助行业发展急需人才赴国外学习的项目。

(五)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主要是指资助优秀人才赴国际组织实习、资助国际组织后备人才赴国外学习的项目。

(六)政府互换项目,主要是指根据中国和相关国家政府教育交流协议,资助人员赴对方国家学习的互换项目。

(七)中外合作项目,主要是指根据中方与外方为落实国家领导人出访成果及中外人文交流机制有关举措而签署的合作项目或根据教育部委托留学基金委与外方高校、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资助相关人员赴国外学习的项目。

(八)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主要是指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的项目;

(九)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其他留学项目。

编辑: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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