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获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炉。

《实施方案》明确,从2024年起,重庆市专业统考设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包括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6个科类。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方式进行。

从2024年起,在渝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重庆市不再接受市外高校来渝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此外,还将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实施方案》称,使用重庆市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重庆专业统考成绩都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由高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重庆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满足院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由高校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实施方案》还指出,将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类别高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4年起,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高校可进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须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并在本校招生章程及专业计划信息中明确;组织专业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文化成绩的要求不得低于重庆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记者 钟旖)

编辑: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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