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 近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通报》指出,山西、河南、安徽、浙江、广东和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

山西省太原市部分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规收费。太原市21所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采取与教学管理行为挂钩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及课程资源,共涉及5207名学生。学校违反了“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目前,相关学校已清退违规收费2608.99万元;太原市有关部门对33名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等处分。

河南省新乡市金龙学校、太行中学违规预收学费。新乡市金龙学校、太行中学违规预收学费,共涉及5711名学生。两所学校违反了“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的规定。目前,两所学校已清退违规预收学费7393.2万元;新乡市教育局对两所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3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安徽省铜陵市第三中学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费。铜陵市第三中学部分班级以家委会名义收取班费,用于代缴教材费、代购教辅等。学校违反了“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收取校服、讲义资料、试卷等费用”的规定。目前,学校已清退违规收取的班费11.64万元。铜陵市教体局对铜陵市第三中学进行通报批评;对2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等处分。

浙江省遂昌县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违规收取暑假补课费。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违反了教育部关于“暑期托管”期间不得组织集体补课的要求,违规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目前,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已清退全部违规收费65.01万元;遂昌县教育局对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进行通报批评,对1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部分学校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和广州市慈善会合作,设立“广州市慈善会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个人捐赠资金5.6亿元。教育局、相关学校违反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规定。目前,捐赠资金按要求全部用于教育事业支出,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陕西省西安科技大学违规收取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费。西安科技大学6个学院违规向研究生收取毕业论文答辩费,共涉及192名学生。学校违反了“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目前,学校已清退违规收费20.54万元,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通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一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二要完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针对课后服务、研学旅行、食堂、校服等收费新情况,加强收费管理,健全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三要继续扩大和优化教育投入,严禁以乱收费弥补投入不足,不断提升教育财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编辑: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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