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卢海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今年5月15日是第五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十个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和系列投资者教育产品。多家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展专项投教活动。

目前,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新进展?全面注册制下如何织牢织密投资者保护网?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

刘俊海表示:“近年来,投资者权益保护在立法、执法与守法三方面成效显著。在法律体系方面,新证券法等的出台实施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从执法来看,各级人民法院对投资者保护案件都采取了开门立案、凡事必理的态度,许多投资者在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中胜诉,极大地提振了投资者维权的信心。就全民守法而言,上市公司与背后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者等主体的守法意识都在不断增强。”

关于全面注册制下如何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刘俊海建议:“投资者要秉持‘三品合一’的投资理念,既要透过公司产品看‘企品’,也要通过实控人、‘董监高’人品看‘企品’;上市公司要把投资者的分红权、知情权、监督权等置于公司治理的首位,还要通过股东大会与临时股东大会,倾听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券商等中介机构作为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桥梁,要切实履行信披义务、做好投资服务;监管部门要依法用好行政指导、市场准入、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等权限,为构建风清气正、包容普惠的资本市场生态贡献力量。”

目前金融科技与社交媒体日新月异,投资者保护工作需适应哪些新变化?刘俊海认为:“政府、企业、中介机构要共同为投资者撑起保护伞。面对仿冒证券公司坑骗投资者、通过社交软件钓鱼式诈骗等现象,监管部门要创新执法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手段,精准识别并严厉打击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增强监管公信力。此外,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强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也要加大信息披露与纠纷受理的力度。”

编辑:侯思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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