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今年“五一”,出行人次和旅游收入双双显著走高。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测算,“五一”期间,国内旅游出行合计2.74亿人次,同比增长70.83%;国内旅游收入1480.56亿元,同比增长128.9%。

在各大旅行平台的假日统计报告中,国内景区门票量同比增长9倍,出境游同比增长近7倍;酒店、民宿预订同比增长129%,高星酒店预订量比去年增长近30倍。

“酒店刺客”涨价忙,民宿老板成“故事大王”

旅游行业复苏当然是好事,但也有些消费者吐槽“假期过得太贵”了,尤其是住宿价格,可谓高得离谱。有媒体报道,一些城市里,平时均价两百元的所谓“打工人专属”快捷酒店,假日期间每晚价格千元起步;一线城市的知名、网红景点周边,住宿价几千元起步;甚至还有“游客百元睡酒店大厅沙发”“酒店停车31小时,被收640元”等新闻。

除了酒店,民宿旅店也不遑多让。很多老板以各种理由协商,实则“毁约”,等租客们退房后,再以5倍至10倍的价格,把房源挂上网。

有意思的是,民宿老板纷纷打起苦情牌,堪比“故事作文”现场——“房屋突然漏水”“装修突发延误”“老板刚破产,房屋抵押”,甚至说“因小区抓赌扫黄,房屋被管控”。

从商业和法律角度,看酒店涨价的合理性和监管边界

当然,这些夸张的案例,并不是行业全貌。旅游复苏后,酒店整体涨价背后,有哪些经济原理和商业规律?法律依据如何?

第一,供需原理。今年的旅游太“热”了,很多人在去往景区的路上堵车,据说还有一伙人,在甘肃敦煌月牙泉的路上“堵骆驼”。人多,酒店稀缺,价高者得。

第二,沉锚效应。人们在做判断和估价时,会受第一印象或第一信息要素的影响,并作为参照物。旅游行业经历三年蛰伏,一旦有本地或行业头部品牌调价,就会成为行业阶段定价的锚定物。从而,形成当地的市场价格。

遵循商业规律,更要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酒店服务属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成本和供需关系而定,但经营者应遵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通过调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和诱骗方式引导消费的,属于违法,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金。

不过,从实践操作来看,即使价格涨幅过大,消费者很难发现和举证价格背后的串通行为,根据管辖属地原则,也不可能留在当地付出更大维权成本。

生活服务、OTA平台的规则和法律责任

当下,各酒店类服务平台,对酒店恶意涨价、毁约等行为,如何判断和处置?根据携程、美团等平台的规定,大致包括:协调、保证用户按原订单、原价格入住,或协调周边同档次入住方案;商家违反平台规定和相关法律,一经核实,做限流、扣款、下架等处理。对于“民宿毁约”,飞猪、小猪等平台的做法是,给消费者补差价,或全额退款,并最高赔付首晚房费。

需要提醒消费者,根据电商法等法律,OTA平台多属于居间人,提供的是“代订代购”服务,区别于直接经营活动。因此,对酒店、民宿违规行为,要主动做好证据收集、留存。

打破怪圈:让城市管理者有“好心态”,让休假制度更灵活

有人急着挣快钱,也有人“放长线,算大账”。

这个假期,新晋“网红城市”的淄博,依旧热度不减。五天假期,火车站累计发送旅客48万人次,创城市历史纪录。听说不但有普通游客,全国各地的一些市长、局长们,也组团去淄博赶“烤”。

这背后,除了近期的网红效应,恐怕还有淄博“红”了以后,依旧保持了“好心态”。

“五一”前夕,淄博市市场部门通知,按3月份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上浮不得超过50%,否则按哄抬价格行为查处。此外,还用13天建成了新停车场,免费开放。可以看出,这座城市的人,都很珍惜这份“从天而降”的关注和名气。

相比“价格刺客”一时爽却让来过的人从此断了念想,让价格涨幅“合情合理”,让来过的人“宾至如归”,平日还想来,才是一本深谋远虑的文旅大账。

现有长假模式下,势必在短期内形成旅游资源供不应求,导致成本和价格飙升。怎样从根源上,最大程度缓解这个问题?业内纷纷献策,携程集团执行董事长梁建章建议,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企业灵活办公,学校调整假期设置,增加春秋假等。这样才能让文旅经济和消费需求,有效、有序和持续释放。

作者:经济之声评论员 王思远

编辑: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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