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9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高度关注。财政部18日集中通报8个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是两类突出问题。业内评论指出,在“发展要安全”的政策指向下,严肃查处隐性债违法违规行为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

本次被曝光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法违规行为涉及8个地方,包括:安徽省安庆市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假借医院采购药品名义新增隐性债务;贵州省兴义市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新增隐性债务;江西省贵溪市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市政建设支出新增隐性债务;湖南省宁乡市新增隐性债务、化债不实;河南省孟州市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新增隐性债务;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占用国有企业资金方式新增隐性债务;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欠付公益性项目工程款新增隐性债务。

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解读,隐性债务是相对显性债务而言的,它不是一个法理概念,而是约定俗成的概念。地方政府发债公开了的就是显性债务,未公开的就是隐性债务,所以隐性债务不是通过发债取得的,而是地方政府在限额之外融资取得的。能否处理好隐性债务问题是防范化解区域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中的一个重要指标。

“今年我们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要防范各类风险、防范重大风险。中央提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发展要安全'中就包括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本次选取8个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会切实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的作用。”张连起说。

处理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离不开监督问责机制。中央层面强调的关键词是“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记者注意到,在本次被曝光的河南孟州案例中,对其中一位相关负责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认为,接下来要继续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惩戒和威慑力度也有望进一步提高。“在实践中,违规举债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具体处罚、处罚对象具体涉及哪些人,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前能看到的都是一些原则性制度。比如在预算法中,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举债,明确提到的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要把预算法中的内容落到实处,还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财政部方面表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严峻复杂,党中央明确要求有效管控重点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接下来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将继续沿着两个方向推进,一方面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另一方面是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眼下,多个地方都在推进全域隐性债务清零。与此同时,根据媒体报道,与前些年相比,今年违法违规举债不再限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有的涉及疫情防控保障融资项目等。

温来成表示,一些财力不足的地方政府仍然通过各种手段来新增隐性债务,要继续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的高压态势。

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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