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此前理财市场的大幅波动之后,银行理财子公司下调自家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次数愈发频繁。

5月31日,证券时报记者在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官网看到,近期这些公司还在继续下调部分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不同产品的资产配置差异,下调这些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幅度10~70个基点。有研究机构数据显示,今年4月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售的3316款理财产品,平均业绩比较基准仍在进一步下跌。

批量下调业绩比较基准

近日,招银理财、农银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光大理财等多家公司在官网发布了下调业绩基准的公告,部分产品业绩基准区间下调幅度甚至达到70个基点。

例如,招商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正在代销的多款产品陆续下调了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区间数值。以招银理财“招睿零售青葵系列半年定开12号固收类”为例,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原来的“2.70%~4.40%”调整为“2.50%~3.70%”,业绩基准上限调低了70个基点,基准下限也下调了20个基点。

交银理财旗下“稳享固收增强14个月定开1号”则将原来4.40%的固定数值调整为区间数值2.40%~4.50%;农银理财近期发布的公告显示,该公司旗下3款产品也分别调低了业绩比较基准10个基点。

从整个市场来看,银行理财业绩比较基准呈现明显下行趋势。普益标准发布的4月份理财市场数据显示,银行理财子公司当月在售的3316款理财产品中,2404款开放式产品的平均业绩比较基准为3.61%,环比下跌4个基点;912款封闭式产品平均业绩比较基准为3.6%,环比下跌6个基点。

低利率环境下,多类资管产品利率也在进一步调低。5月以来,多家国有大行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利率有所下调,其中四大国有行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自律上限下调幅度约为30个基点,其它金融机构降幅约为50个基点。

保险产品方面,近期有消息称监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窗口指导,寿险公司将增额终身寿险在内的新开发产品的定价利率从3.5%降至3.0%,这意味着保险产品的保证收益也将有所下滑。有机构测算,预定利率下调或引发保险产品保费上涨。

规范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尽管银行理财子公司通过下调业绩基准进一步降低投资预期,调整客户对投资的风险偏好,但有业内人士称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和展示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业绩基准的设置应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出发考虑其适用性,避免造成“重产品收益,忽视产品风险”的情况。

去年10月,原银保监会官网处罚信息显示,2家银行理财子公司首度因业绩基准展示不规范被罚,涉及的违规事由包括“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和“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冠苕咨询创始人、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认为,目前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比较随意,有些机构在实际业绩明显不达业绩比较基准时,不会选择适当下调业绩比较基准,反而干脆直接采用“鸵鸟”策略,不再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而实际业绩出现反弹后,又开始展示业绩比较基准,“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来”的现象并不鲜见,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规范性有望进一步加强。2022年末,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下称“《准则》”),通过行业自律方式,逐步规范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使用。

自律过渡期6月将结束

《准则》还提供了“固定数值型”“区间数值型”和“指数型”三种业绩比较基准展示示例,设置了6个月的准则过渡期。也就是说,自今年7月1日起,在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开展自律管理工作。

对于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监管导向,周毅钦认为,应在政策施行方式上“软着陆”,不能急于求成,政策层面可以分多步走,逐渐强化。应理解银行理财的转型和发行产品时间不长、历史业绩积累不多的现状,短期内马上摒弃之前的做法既不现实,也会造成客户无所适从。

周毅钦还表示,在政策的施行方法上,要将市场化和制度化相结合。业绩比较基准的定价,理应由各家银行理财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所定,在充分尊重公司自主定价权的同时,可以对产品的实际业绩进行回溯,对实际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偏离较大、偏离次数较多的公司加强行政督导。反过来,对于实际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偏离较小、定价合理的公司,则可以在理财登记、理财评比、产品创新、业务拓展等多方面予以监管倾斜,引导银行理财子公司回到以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主赛道上。

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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