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2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日,多位购房人向《天天315》节目组反映,广西北海银滩万泉城项目卖期房时,要求购房人必须先交清6万元装修定金,才能锁定房号,购房人交款后,又被要求先和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委托协议,十几天后再签购房合同。之后新房如约交付,但却是毛坯房并非精装房,购房人这才发现,“双合同”暗藏猫腻,维权也因此陷入困境。

辽宁购房人李女士介绍,2018年6月初,她初次去广西北海银滩万泉城项目售楼处看房买房时,销售人员介绍,这个项目卖的是毛坯房。在她交了5000元定金后没几天,也就是在她回到辽宁之后,销售人员又在微信上跟她说,房子带装修。李女士说:“一直告诉我,这个房子带装修,必须先交装修定金,锁定房号,不然房子卖得很快,也许会买不着。他就告诉我们要交6万块钱定金,签订装修协议,签完装修协议之后再交购房款。装修协议这块,为了快点买到这个房子,我们直接就签了,也都没有看,只顾着买房子了。”

新房如约交付,但却是毛坯房并非精装房。李女士说,她这才发现,“双合同”暗藏猫腻。李女士介绍:“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不知道,‘根本就没让你们签装修协议,跟我们没关系,我们不了解情况’,让去找装修公司。装修公司说,交了尾款给装修,不交尾款,前面6万元直接没收。我一直以为,房子是精装修房,装修是依附在房子上的,我们又是在售楼处签的,在售楼处交的钱,又是职业顾问指导的,我们任何人也没见过装修公司的人。购房合同上对精装修只字未提。装修协议上有写我们买的是哪个房子,但装修协议上只有一个蓝腾公司的盖章,没有开发商的盖章。”

在核对购房人提供的相关录音证据资料时,记者注意到,这个项目的开发商方面的一位苏姓负责人在回应购房人质疑时反复强调:开发商和装修公司不存在任何合作关系。开发商苏姓负责人说:“核实了,蓝腾公司确实跟开发商没有关系,我们公司也没有收到蓝腾公司的钱。”

记者调查核实发现,多位购房人都是在签定《购房合同》前一个月,先签定的《装修委托协议》。《装修委托协议》上写有没收定金等相关条款: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协议之日支付装修定金6万元,余款8万多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甲方没有按期支付尾款,逾期达15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甲方已经支付的装修定金。

而《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2021年3月30日。也就是说,装修公司要求购房人交齐装修尾款的时间,离交房时间还有6个月。对此,李女士认为合同涉嫌霸王条款。她也曾和装修公司的曾姓负责人沟通过,并提供了录音证据资料。

李女士:你们的合同不合理。

装修公司曾姓负责人:签合同的时候你也没做声。

李女士:当时合同是怎么签的,你们也清楚,你们是给我们绑定的这个房子。如果6万元交完了之后,我们交你定金,要不要给我们出效果图?这两年你也没跟我联系过。

装修公司曾姓负责人:合同写的,去年9月底你就应该交尾款,你没交。

李女士:我房子都没收,我给你交尾款,凭什么呀?

装修公司曾姓负责人:凭合同呀!

此外,记者核实发现,北海市住建局在2021年4月12日曾答复购房人,和购房人签定装修委托协议的北海蓝腾装饰有限公司,经住建部门核查,这家公司不具备装修资质,建议购房人尽快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记者也就相关问题,致电北海万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海蓝腾装饰有限公司。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记录问题和截稿时间后,称稍后回复,但到记者截稿前,对方没有给予任何答复。装修公司的电话则始终无人接听。

买精装房,签定“双合同”,购房人如今进退两难,该怎么办?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提醒:“在本案例中,开发商涉嫌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规定的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由于购房人实际是与两个不同的主体签订了两个不同内容的合同,装修公司提到的,因为购房人逾期而有权没收已经交付定金的问题,需要提前考量该合同相关条款的效力,而装修人没有相应的装修资质,也是对其履约能力的一个质疑,购房人可就该合同争议提交相关机构裁决。在此也提醒消费者,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需要看清楚合同的相关方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慎重签订任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