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沙1月31日消息(记者欧峰 实习生唐文萱)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从发放防疫补助、减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上缴费用、减免水电费、关怀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等四方面,减轻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稳定发展。

《措施》提出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防疫补助,将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福彩公益金,按封闭期内在住老人每人100元的标准,对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民营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

《措施》还明确实行“两减免”,即减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上缴费用、减免养老机构水电费。其中,对民政系统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减免2022年度场地租赁、运营管理等上缴费用,免租期内的将在原有期限上顺延1年,同时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进一步减免措施。

在水电费减免措施方面,将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各地给予进一步减免优惠。同时,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缴缓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除了“两补助一减免”,《措施》还提出,各地要加强对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的关心关怀,组织开展探访关爱活动,安排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团队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纾解入住老年人及员工因长期封闭出现的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

据了解,湖南省民政厅目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养老机构一线护理和工作人员的关心爱护,提出保障其工作生活条件、合理安排轮岗排班、维护护理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落实补助补贴政策、加强关心关爱服务等。

编辑: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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