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娄底9月4日消息(记者欧峰)9月4日,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女子醉驾撞人后拖行”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宝马车司机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有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行为,伤者送医后经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通报显示,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另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尊重伤者和家属,不传播相关视频和照片。

(央广网发 图源:“娄底交警支队”公众号)

编辑: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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