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2月6日消息(记者任振国)针对当前汽车市场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近日,贵州省商务厅等20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切实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措施》在加快新能源与节能汽车流通发展措施中明确提出,要提升新能源与节能汽车配备比例。贵州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新增垃圾清运、道路维护等市政工程用车时,在满足功能需要的基础上,鼓励采购新能源汽车。

同时,《措施》还提到,要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国家四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贵州实际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政策,充分挖掘县乡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

在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方面,《措施》强调,要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淘汰更新,贵州各地要强化政策措施,常态化开展个人消费汽车以旧换新活动,以配送指标等方式支持更新和新增巡游出租车使用甲醇汽车。

《措施》还就繁荣发展二手车交易、加快推进汽车进出口交易、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推动汽车消费“触电转型”、加强汽车流通载体建设、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用好用足国家促进汽车消费一系列政策。

编辑:栾小琳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