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兰州6月2日消息(见习记者逯文婕)为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方便缴存职工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风险,自2023年6月1日起,甘肃省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了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现行的以购房合同(协议)网签备案日期(签订日期)、拆迁安置房差价款缴款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1年内可以提取调整为3年内可以提取,且分别只能提取1次。通过这次优化,职工购买住房后3年内均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编辑:邸文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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