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对督促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依法履职一案及相关联的申请支持起诉案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3名南平市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

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央广网发 顺昌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据悉,当事人卓某某、李某某等64人于2022年5月至10月,在顺昌县城南造纸厂片区(危房)改造项目务工,因张姓包工头与承建方公司项目部工程计量差异,导致工程余款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卓某某、李某某等6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77万余元人民币被拖欠。2022年10月17日,当事人卓某某等人向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未果,2022年12月23日,卓某某等人向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帮助追索劳动报酬。

为进一步厘清农民工工资欠款的具体情况,顺昌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了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建方、包工头张某和申请人代表卓某某、李某某的意见,了解劳动报酬争议纠纷。随后,听证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解,并就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承办检察官在听取多方意见后,根据具体案情并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情、理、法”三个方面阐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利害关系。

在检察官的引导与耐心讲解下,承建方及包工头张某、申请人代表以及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表示愿意和解,后经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并且现场监督当事各方正式签署和解协议,承建方及包工头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支付申请人卓某某、李某某等6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77万余元人民币。(王昱诺 朱菲菲)

编辑:罗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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