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广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自2023年起,各历史文化街区所属市、县,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自体检,并形成年度自检报告,报送所在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自治区每五年一次,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区内所有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调研评估,对各片街区评估得分情况和各市、县综合得分等情况分级排序,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广西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此次印发《办法》是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此类文件。《办法》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评估办法,有助于全面准确评估广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推动经验推广、表扬激励、问责问效、整改问题,切实提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能力和水平。

编辑:秦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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