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的话题登上百度热搜榜榜首。“拍黄瓜”只不过是餐馆里常见的一道凉菜,为何会引发如此高的关注?

一道“拍黄瓜”被举报49次!一批餐厅遭遇“职业打假”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多家餐企联名反映,自己销售的“拍黄瓜”等凉拌菜被“职业打假人”频繁举报,并被要求高额赔偿。

湖南株洲一家火锅店就是被索赔的餐企之一,店主魏先生表示:“当时他们进店点了300多元的餐,其中就有拍黄瓜。之后,他们就以我店铺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为由头,称我这是超范围经营。按照当天消费的总金额索要十倍赔偿,就是3000多元。并声称如果不私了就向市场监管局举报。3000元,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在株洲经营家常菜的一家小餐馆也牵涉到了其中,餐馆经营者刘老板直言自己成了“大冤种”。

据刘老板介绍,他经营的餐馆菜单上本来没有“拍黄瓜”这道菜,但今年4月,有两名男子进入店里就餐时,主动要求让做一道“拍黄瓜”。刘老板明确表示店里不卖“拍黄瓜”后,两名男子还声称“把黄瓜拍碎,加点醋和辣椒就好了”。

“几天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我们门店的相关证件,说我们在没有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拍黄瓜’,属于超范围经营,要对我们进行处罚。明明是他们指名点的拍黄瓜,为什么我就超范围销售呢?”时至今日,刘老板仍然觉得自己很“冤”。

当越来越多餐企愤愤不平地将自己遭遇的情况反映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时,大家才发现,自己的经历并非个例。

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文件显示,多次投诉举报当地餐饮商家的两名男子为一对晏姓父子,他们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频繁举报餐企,并索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已累计举报49次。餐厅如若不给他们十倍左右的赔偿,他们就不撤销投诉。

投诉3000+餐饮店,有犯罪团伙曾靠“拍黄瓜”敲诈上百万

事实上,餐厅因售卖“拍黄瓜”等凉菜被罚的类似事件已不止一次登上热搜。

去年8月,“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的信息冲上微博热搜,当时还引来了高达2.3亿的阅读量和50多家媒体的关注。

红餐网粗略统计发现,近几年来,全国多地的餐厅因售卖“拍黄瓜”等凉菜而被举报索赔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

·2020年5月,山东济南蒙山羊味道一门店在店内售卖麻辣羊脸、老醋花生、凉拌黄瓜等多款凉菜,被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处以一万元的顶格罚款;

·2021年10月,安徽合肥庐阳区一家餐饮店因在外卖平台销售“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凉拌毛豆”被罚5000元;

·2022年2月,安徽合肥包河区一家酸菜鱼餐厅因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举报,最终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处以5000元罚款;

·2022年9月,福建福州一小吃店在外卖平台售卖了10份拍黄瓜,被罚款1万元;

·今年2月,山东青岛一家馄饨馆因在美团上销售葱拌豆腐干、红油豆腐皮、清拌黄瓜、酸辣海带丝、酸辣黄瓜条等凉菜,被没收违法所得6457元,罚款5000元,合计处罚11457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这些被公开处罚的餐厅外,还有很多餐厅也曾因“拍黄瓜”被索赔,但他们选择忍气吞声,和“职业打假人”私了。

比如这次株洲的“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事件中,有一家羊肉馆就妥协了,以餐费的8倍向晏姓父子支付了2400元的赔偿费。收到钱后,举报人晏姓父子也如约撤销了投诉。

红餐网了解发现,大多数选择私了的餐饮老板往往都抱着“破财消灾”的想法,希望给钱私了,息事宁人,以免影响到生意。“职业打假人”也大都有套路:先举报,再恐吓,最后“讹钱”。

餐饮老板们的“忍气吞声”,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职业打假人”的嚣张气焰,由此也衍生出“职业敲诈”案件。

去年5月,山东省沂源县公安局就抓获了6名专门举报餐馆售卖“拍黄瓜”的网络敲诈犯罪团伙,他们专门找无冷食经营范围的门店下单凉菜,完成订单后,便以违反经营许可规定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借机要挟商家“花钱消灾”,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短短3个月,该敲诈犯罪团伙投诉了山东、山西、河北、四川、江苏等地的3000余家餐饮门店,敲诈勒索的金额高达上百万!

经营无小事,餐饮店如何防止被“有心人”盯上?

这么多年,为什么职业打假人总能盯着“拍黄瓜”等类似事件大做文章?

一方面,是这些不法分子被利益蒙了心,试图以“恶意举报”来牟利。另一方面,餐饮商家对经营规范的不了解,甚至是“无证经营”,也给了这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生食类、裱花蛋糕、部分冷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应在专门的空间内制作进行,且餐饮单位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

“很多人觉得拍黄瓜是一道很小的家常菜,但是对方就站在法律的角度,说你超范围经营,这让商家都很无奈。”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朱军日前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是说道。

言外之意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上来说,商家确实不占理。而这也给餐饮商家的日常经营敲响了警钟。

有行业人士表示,无论是堂食还是外卖,餐饮人首先要做的是合法合规经营,不要因为一时的小利,而超范围经营。如果餐厅的经营类型发生变化,则要提前向相关发证部门申请增项,在取得相关资质后再售卖相关产品。

如果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现无冷食制售许可证制作凉菜的情形,并造成较小影响的,可以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争取减免或者减轻处罚。

据红餐网了解,针对类似的事件,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执法部门其实也倾向采取“柔性处理”。

事实上,早在2021年6月,对于超范围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如何处罚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在公众留言中回应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另外,有法律人士也强调,餐饮经营者在意识到自己遭遇恶意投诉,或者遭遇“职业敲诈勒索”时,也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切勿因为害怕把事情闹大而选择给钱私了。

“很多所谓‘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超过了正常的投诉范围,他们向餐饮商家索要高额赔偿其实就是为了自己牟利,早已偏离了职业打假人保护消费者权利、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的初衷。”该法律人士进一步强调道。

编辑: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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