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家住重庆渝北的市民胡某与亲戚朋友喝酒聚餐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回家,结果在渝北兰馨大道被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1月26日(大年初五),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辖区兰馨大道开展春运检查。凌晨1时许,一辆越野车开到检查点后,驾驶员放下车窗,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便责令驾驶员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员名叫胡某,家住渝北空港西区某小区。胡某当晚与亲戚在某饭店吃饭时,喝了一些红酒。聚会结束,亲戚让他找代驾开车回家。胡某认为聚餐的饭店离家只有几公里,开车不过10来分钟,自己驾车稳当,不需要花钱找代驾。于是,抱着侥幸,载着女朋友就开车回家了。不料,他开车上路不到5分钟,就在兰馨大道被民警查获。

胡某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受到民警的严厉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民警依法对胡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张善琪)

编辑:白刁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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