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总结推广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并对宣传贯彻《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进行部署,全面推进街道人大工作。
  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也是全省各级人大共同推进的重大任务。截至目前,各试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街道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安排;人大街道工委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向党工委请示报告等制度,完善会议、调研、评议和代表联系等制度机制。
  浙江将全面推开试点经验,立足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基层基础,着眼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全面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工作监督、预算审查、代表活动统筹衔接,工作机制、议事平台、队伍建设协同推进,省市指导、县街联动、群众参与整体布局。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确保试点推开和法规执行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记者 翁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