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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一周看变化 违规行为收手更多商机招手

2019-01-09 09:55:00来源:浙江在线
  《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当前网络消费痛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不论是平台运营商还是微商,都对这部历时5年、历经4审而定的新法格外关注。那么这部法律实施一周以来,相关领域有了哪些变化?
  为微商和代购立规
  90后辣妈宋洁是杭州一家外企的文秘,因为平时工作清闲,去年初在微信朋友圈做起微商。电商法实施后,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其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本来就是“玩票”心态,一看需要“走流程”,宋洁就告别了微商圈。
  “电商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这意味着个人代购的时代即将终结,取而代之的将是从事代购的企业运营主体。”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说。
  不过在董毅智看来,电商法对于代购行业整体影响并不大。他指出,从事代购的人群中专业代购占比较大,一般是工作室运营,有完整的货源采购渠道,利润较大,完全可以实现公司化,而且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受影响较大的还是以兼职人群为主的“朋友圈微商”。
  新商机不期而遇
  “朝思暮想的合作对象,谈了几年都没成功,这几天竟主动上门要求加盟。”日前,宁波保税区三叶草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家彦一上班就赶上了好事。
  他告诉记者,这是一个4000人规模的海外代购团。电商法实施后,他们认识到必须要有合法资质才能经营,便主动加盟胡家彦的公司,成为名正言顺的“买手”。
  一周来,新的商机在招手。
  1月7日一大早,长兴县画溪街道白阜村宋莎家庭农场内,一筐筐的草莓整齐划一,等着走出“家门”。“我平时会在微信上销售草莓,本还担心电商法的实施会影响今年的销售,没想到电商法给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电商开了绿色通道。”宋莎认为,电商法给予农产品电商特殊待遇,显然有利于乡村振兴。
  对于跨境电商平台而言,机遇更显而易见。“进口商品质量参差不齐,不守法的企业和平台将难以在‘灰色地带’继续生存。”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主任阮刚辉认为,守法的跨境电商会越来越吃香。
  “市场越规范,对我们越是有利。”阿里巴巴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公司已建起成熟的平台治理机制,有非常扎实的基础,无论是对商家或对消费者都非常透明,“作为平台运营商,阿里巴巴肯定会遵守新法的要求。”
  为消费者护航
  杭州白领陈粟感受到一个显著变化:“过去在一些网络平台上购买机票,总是一不留神就买了默认搭售的酒店券、打车券,让人头疼。这些天我买机票时发现默认搭售的项目已经取消了,真是大快人心。”在电商法里,这些都被明令禁止。
  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斌指出,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些电商的经营之道正在改变,而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保护。有跨境电商企业,前期运用数据采集方式收集消费者喜好,进行定向信息推送,使得其电商平台迅速成长,但他们赖以生存的这一做法所带来的优势将在这一轮洗礼中丧失殆尽。电商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李知政)
编辑: 魏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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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当前网络消费痛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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