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发布了《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确定浙江大学等11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建设单位。
重点建设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嘉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度重视,加大建设力度
遴选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予以重点扶持,是推进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各入选高校党委要以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为核心,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针对学校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研究制定重点建设方案,提出切实有效的强化举措,确定逐项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
强化保障,加大投入力度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点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政策保障。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将给予入选高校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各高校也要配套设立专项工作经费。
动态管理,加大落实力度
重点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各高校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措施落实不到位,达不到教育部建设标准指标要求的单位予以调整。(浙江在线记者 马悦 通讯员 刘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