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为消除绝对贫困、解决相对贫困提供浙江智慧。10月12日,在景宁举办的国家扶贫日浙江主场活动上,浙江省扶贫办率先发布《浙江精准扶贫报告》(下称《报告》)。

  1978年,浙江有12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农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浙江不仅成为全国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35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想方设法让困难群众的收入更稳定,是浙江更快速、更广泛消除绝对贫困、解决相对贫困的“法宝”。

  《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根据不同时期贫困发生的特点规律和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时俱进确定扶贫标准、设计工作载体、制定帮扶政策、建立工作体系、健全督考机制,探索出了一条与帮扶对象需求同步、与时代发展同步、与“四化”进程同步的精准扶贫之路。

  浙江始终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从“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到“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再到“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农民收入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稳定。2020年,浙江将持续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现象,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推进26个加快发展县实现新跨越。

  力争让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一人就业。浙江省在稳定和扩大企业正规就业的同时,把扩大就地就近的灵活就业作为覆盖地域最广、覆盖人群最多的扶贫举措来抓,支持发展来料加工、公益性岗位等,基本形成了“时时处处无闲人”的充分就业格局和“户户人人有收入”的普遍增收局面,低收入农户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稳定在40%以上。

  发展一批,也要保障一批。《报告》指出,浙江在注重人力资本开发、促进帮扶对象就业创业的同时,始终聚焦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高质量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兜住生活保障网,以破除公共服务城乡二元体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实现从城乡分割到城乡统筹、再到城乡融合的加快转变。

  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浙江将着力推进精准扶贫有效融入现代化建设全局,全面构建与“两个高水平”相适应的现代贫困治理体系,持续推动扶贫工作走在前列。(记者 许雅文 见习记者 任明珠 通讯员 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