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杭州通报环境执法“首次”案例 将实施有奖举报

2018-07-05 16:16:00来源:央广网 浙江频道
  央广网杭州7月5日消息 (记者谢梦洁 通讯员裴斐) 7月5日,杭州市环保局召开2018年环境执法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杭州市上半年环境执法成果和三个“首次”案例。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杭州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7件、罚款3456.06万元。接下来,杭州市环保局将实施有奖举报监督,同时大幅提高奖金金额,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

  据悉,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通过群众举报、信访分析、日常巡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发现并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687件、罚款3456.06万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件,刑事拘留13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8件,行政拘留15人。共实施查封扣押38件,停产限产11件。在687件环境违法案件中,主要类型有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废水超标排放三大类。

  会上还通报了三个在杭州市环境执法过程中,属于“首次”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在首次实施对违法企业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双处罚”的案例中,杭州市环保局发现杭州芯聚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擅自增设一台波峰焊和一台回流焊,且未经验收即投入。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杭州芯聚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决策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单位拟处罚款合计人民币2124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章某某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另外,在今年5月开展的对杭州市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等油气回收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中,环保部门现场检测发现杭州中油储运公司3辆汽油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该公司被余杭区环保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被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这是浙江省首次对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不合格的处罚。

  在第三个案例中,今年5月10日,杭州市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在现场开展道路执法过程中,发现浙AA06L2(蓝色号牌)轻型普通货车经现场检测尾气排放不合格,杭州市交警部门和环保局分别依法以“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对这辆超标排放机动车驾驶员或车主实施处罚。这是杭州市首次由两部门分别对超标排放机动车驾驶员或车主实施“双处罚”。

  会上,杭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沈海峰介绍,下一步杭州市环保局将实施有奖举报监督,发动公众参与。“我们目前正在修订《杭州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新办法将大幅提高奖金金额、降低举报门槛、扩大企业范围”,沈海峰说,“凡涉及杭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热电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垃圾、污泥处理厂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均适用本办法,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

  对于今年环境执法的工作重点,沈海峰透露说:“今年的环境执法重点以‘蓝天保卫行动’、‘护水斩污行动’、‘清废净土行动’三大系列专项执法攻坚行动为主线,并采取有针对性的‘诊疗式’和突出行业和对象的‘点穴式’执法方式,通过市县联动、交叉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 曹露浩

杭州通报环境执法“首次”案例 将实施有奖举报

7月5日,杭州市环保局召开2018年环境执法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杭州市上半年环境执法成果和三个“首次”案例。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杭州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7件、罚款3456.06万元。接下来,杭州市环保局将实施有奖举报监督,同时大幅提高奖金金额,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