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台州2月3日消息(记者王海鹏 通讯员王河 高丽霞 蔡才茂 梅子衿)为救车祸亲人,浙江三门两名男子伪造了房产不动产权证。今天上午,三门县检察院举行梁某、芦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

  2020年11月中旬,犯罪嫌疑人芦某因父亲遭遇车祸,急需用钱,联系表弟梁某,想用其名下的一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但由于该房产不动产权证遗失,为了快速办理抵押借款,梁某、芦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本记载真实房产信息的“假证”。

  2020年11月26日,梁某和芦某一同到三门县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窗口,利用假证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12月4日下午,俩人主动到三门县公安局海游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二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事实。梁某懊悔地表示:“当时确实也是着急用钱,再加上法律意识浅薄,认为信息是真实的就没有问题。其实,不管是不是自己的信息只要是做了假证都是违法行为,现在我认识到错误了。”

  在听证会中,芦某和梁某认罪、悔罪态度好,无前科劣迹,考虑到其救人心切并且房产是真实存在,在场的听证人员一致赞同可以对两位相对不起诉。

  最终,三门检察院在兼顾法、理、情的基础上,对芦某和梁某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做出决定之前,我们希望听取各方的意见,另外一方面,我们觉得这个案件其实也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三门县检察院主办检察官朱汉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