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湖州10月13日消息(记者 魏炜)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首部、也是全国地市级首部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旨在推动绿色金融法治化建设,激发绿色金融改革动力,使绿色金融成为湖州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的鲜明标识。

自2017年获批成为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湖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累计取得40多项创新性实践成果,形成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湖州实践”。此次开展绿色金融立法,标志着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现了从制度探索、标准建设到立法促进的跨越。

《条例》分为总则、产品与服务、碳减排与碳金融、标准与数字化改革、激励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五条。《条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坚持绿色赋能和问题导向,充分彰显了湖州特色。

其中,《条例》提到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在地方立法中首次将碳减排与碳金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针对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六大领域的碳减排作出了制度安排,首次将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碳评价、企业碳评价等内容列入地方性法规,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同时《条例》还聚焦绿色发展共建共富,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绿色投融资等多个维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明确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纳入财政政策体系予以专项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绿色农业、绿色工业、绿色服务业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通过立法规定了一系列激励、保障和促进措施,有助于破解绿色金融发展瓶颈,破解创新动力不足、标准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湖州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巩固湖州绿色金改试验区的头部城市地位。”湖州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说。

编辑:俞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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