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湖州5月15日消息(记者张国亮)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14日公布了2020年南浔区首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名单,共有29家企业登上“红榜”,“黑榜”名单共7家。这是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去年年底以政府名义制定并发布了《南浔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管理制度》后首次公布。

  据南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费学梅介绍,2019年,南浔区成功获评浙江省食品安全区。为进一步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推进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公共监督合力,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南浔制定了《南浔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管理制度》。

  制度共分四章、十六条,适用于所有在南浔从事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者)。

  “红榜”每半年向社会公示一期,“黑榜”每月向社会公示一期。食品安全“红榜”和“黑榜”的公示有效期均为一年,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对纳入“黑榜”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被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并与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无缝对接,同时实施重点监管。

  据介绍,列入“黑榜”的主要有五种情形:一是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二是在“省食安区创建跟踪暗访”、“文明指数测评”、“平安检查”及上级部门专项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被督查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三是在“厨房革命”网巡检查中,存在厨房环境卫生脏乱差,员工个人卫生差及其它严重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问题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四是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年内被投诉举报2次以上,且经查证属实的;五是其他应当纳入“黑榜”的情形。

  对于纳入食品安全“黑榜”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员,采取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

  纳入食品安全“黑榜”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鼓励社会公众对纳入食品安全“黑榜”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进行监督。

  据南浔市场监管局介绍,开展南浔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管理制度,将扶优汰劣,助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推动食品行业整体水平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