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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巡审联动”严查微腐败

2019-05-24 11:27:00来源:浙江日报

  2017年3月和6月,乐清市柳市镇抽水机站原出纳郑某两次共挪用公款15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乐清市委巡察办联合市审计局对市水利局开展的一次“巡审联动”发现了该线索。近日,郑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抽水机站党支部书记黄某因履职不力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去年3月以来,乐清市委巡察机构探索“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在巡察中引入审计力量,提高发现问题的力度、精度和深度,形成合力,有效发挥了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各具优势,联合开展巡察,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可以更明确更深入地发现病灶、查找隐患、对症下药。”乐清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培江介绍,对巡察对象存在的经济、财务上的问题,巡察人员发现疑点后进入线索排摸阶段,需要审计部门的协助、配合,进一步核实情况。

  为了让“巡审联动”机制发挥最大作用,乐清市委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强化信息互通,巡审“同频共振”。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原则,分别采取先审后巡、巡中协审等方式开展工作。乐清市审计局局长杨云彪说,采取“巡审联动”后,巡察组和审计组互相交流、互相印证各自发现的疑点及问题线索,实现精准监督。

  巡察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双剑合璧”同向发力使得巡察工作更高效。据悉,自乐清市委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探索开展“巡审联动”机制以来,至今已对全市20家市直单位、9个乡镇(街道)党组织进行了巡察监督,共梳理发现各类问题926个,移送重要案件线索79条。(乐清日报记者 罗定阳 林伊格)

编辑: 曹文君

乐清“巡审联动”严查微腐败

去年3月以来,乐清市委巡察机构探索“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在巡察中引入审计力量,提高发现问题的力度、精度和深度,形成合力,有效发挥了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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