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李慧敏) 信用评级,这个在中国仅有十几家公司、看似极为小众的细分行业,实际上是债券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债券市场“看门人”之称。毕竟,中国所有和“债”相关的直接融资行为,基本都与信评行业相关。

刚刚过去的2021年,对于信评行业来说是一个“大年”——监管大年、变革大年,同时也是评级结果下行、行业价格上调的大年。

行业价格调整始于2021年5月。彼时,中国10家发行人付费的评级机构共同签署了新的行业自律公约并公布了新的收费标准,业界称自律公约实际上就是“价格联盟”,调整后平均收费标准提高了80%左右。

然而,央广网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新的价格体系并没有得到切实落实。三个广泛流传的标志性事件表明,在与有谈判能力的金融机构、大型央企等强势客户的博弈中,“价格联盟”不堪一击、一冲即垮;而实际上背负涨价成本的是无议价能力的工商类企业和地方城投企业等,毕竟这些企业有融资甚至“保级”的迫切需求。

与此同时,行业陷入了对所谓“规则破坏者”的指责而后效仿之中,终致自律公约近成一纸空文。

“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低、买卖评级等顽疾仍在的前提下,整个行业不谋求自我价值重塑,反而以监管取消强制评级、减少评级依赖造成业务萎缩为借口,制定涨幅几乎翻倍的行业‘统一价格’,这种现象令人担忧。”资深专业人士表示,其实质是行业壁垒过高、政策保护多,同时市场对于评级机构缺乏客观评价与约束机制,在评级机构缺乏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导致信评行业公信力下滑以及业务减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实。

新价格体系基本落空 机构之间相互指责“破坏规则”

浙商证券2021年10月28日发布的一份采购公告表明,业务实践当中,7个月前签署的自律公约的统一价格没有得到落实。

公告显示,浙商证券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次级债支付给评级机构的费用总计为20万元。“姑且不论中标的评级机构是哪家,仅就20万元的价格来看,远远低于正常报价。”有资深评级人士表示。

“按照新价格体系,浙商证券此单评级主体收费即要25万元,这还不算两个债项,所以20万元的中标价格是高是低一目了然。”上述人士如是表示,严格按照自律公约约定价格来收费的话,浙商证券这一单至少需要50万元。

实际上,类似浙商证券项目、低于自律公约价格接单的绝非个案。

“大量案例和项目可以证明,诸多评级机构都在想办法绕开‘公约价格’,比如私下协商谈了另外一个价格,称之为‘战略协议’就是最为常用的方式。”一家排名并不靠前的评级机构高管表示,表面上大家都签署了行业自律公约,实际上谁也不愿意因‘提价’而丢掉客户或者把自己好不容易占领的市场份额让渡出去。在此背景下,阳奉阴违、暗度陈仓的行为自然就不可避免。当然,有些本来就是评级公司不想继续合作的风险客户、业内称为“自弃”项目的除外。

与此同时,行业内还陷入了对于所谓“规则破坏者”的指责当中。

“有些头部评级机构的某些业务不遵守公约价格,但却声称是独立业务部门的独立运营行为。”上述机构高管质疑,如果说“业务部门”是彻底“独立”的话,为何其签署的合同和出具的报告,盖的都是同一个公司的公章?

而对于集体涨价背景下某些机构的某一类产品却实现大幅增长,业界亦保持警惕,比如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的非标业务。

有传闻称,中证鹏元因没有遵循公约约定的付费模式,使得2021年下半年非标业务激增数十单乃至上百单。

中证鹏元对此断然否认,表示此说法严重不实。在给央广网的采访回函中,中证鹏元称:“同行间对于非标业务的要求(包括收费)并无所谓‘联盟’,因此更无‘破坏’的说法。需要强调的是,我司非标业务同其他业务一样,一直把合规放在第一位,把合规当作生命线。”

中证鹏元将自身非标业务增长归因于两个方面:1.服务水平和市场声誉的提升;2.自2020年以来在保险资管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机构覆盖面,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90%的保险资管公司供应商准入。

强势客户击垮“价格联盟” 弱势企业背负新增成本

“这是一个摆明了不可能遵守的价格体系,也是一个摆明了不可能稳固的‘联盟’。新的价格表,能够钳制的仅仅是那些已经被评级所绑架的发行人。”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在强势客户面前,评级机构就会变成弱势,“价格联盟”一冲击垮。

“实际上,自律公约约定的价格体系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就只能约束个别没有议价能力的企业。这些没有议价能力、本身级别是AA或AA+的企业,被告知由原来的25万涨到45万了。”该人士表示,如果不接受涨价的现实,现有的级别明年可能就有压力了。

另有机构人士认为,评级涨价被诸多工商类企业所接受,大概有两个原因,其一,企业拿到AA或AA+的级别本属不易,价格稍微有些提升但好在级别能够保住,否则降级的话后续会带来很多融资上的麻烦;其二,与整体融资规模来比,评级费相对不贵,比如10亿元融资,评级费用涨价后可能也仅仅45万,占比很小,所以一般也不愿再多纠结。

据介绍,真正按涨价后的价格付费的,目前可能大部分是工商类企业,四川、江苏、山东、江西、河北等等诸多省份的地方城投企业大多也背负了新增成本。

“面对这些企业,评级机构是强势的存在,但如果面对大型央企和中大型金融机构,强弱势地位则发生转换,评级机构就变成了弱势。”上述资深人士指出,在央企和大部分金融机构面前,特别是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选聘中,基本价格都很难保住,如何还能谈涨价?

据多个信源介绍,在自律公约签署、客户被告知评级费将涨价之后,出现了三个标志性的且在业内广为流传的事件。从此三事件中或可一窥“强者”的“强悍”。

事件一 中国银行作为客户在评级机构眼中是个怎样的存在众所周知。有消息人士称,获悉评级费用即将上涨的消息,中国银行随即约谈了为其服务的两家评级机构的负责人,以确认对于中国银行是否涨价,得到的回答是“不涨价”!

“这两位负责人谁也不能承担丢失中国银行这个客户所带来的损失,更何况是总行。”一家机构的市场人员介绍,如此一来,业内沸然,普遍认为整个行业在与金融机构涨价的博弈当中首轮即败下阵来。

央广网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为中国银行提供评级服务的是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和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据悉,继中国银行之后,工商银行也随之召集了同样的会议,同样工商银行也没有涨价。市场人士表示,可以想见,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也应得到了“豁免”。

“头部银行的高议价能力是毋庸置疑的,即便是苏州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这样体量的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议价能力同样不可小觑,哪一家每年都有几十单业务,如果丢掉这样的客户,也是任何评级机构的市场总监所不能承受之重。”上述市场人员表示。

事件二 第二个事件的主角是央企大唐集团。大唐集团是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资信”)两家评级机构的大客户,业务不仅包括母公司,还涵盖其几十个子公司。有知情人士透露,听闻评级业集体涨价之事,大唐集团也对两家评级机构负责人做了约谈,结论都是此次涨价,不会波及大唐集团。

“与大央企的又一轮博弈让行业再次认清了自己,那就是基本没有谈判能力,对于其他央企,也只能比照大唐处理。”一家评级机构负责市场的副总如是表示。

事件三 市场传闻,2021年,“深圳保障房项目”招标,发标方设置了低于新价格体系的20万元的最高限价,中诚信第一个去应标、领了标书并且中标。

这一事件没有得到中诚信证实。央广网记者经过多方调查,并未发现关于“深圳保障房”的项目,而是有一个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居”)2021年信用评级机构的选聘项目。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布的一份服务类招标文件显示,深圳安居在该项目的招标中设置了最高限价,总价为152.5万元。其中,主体(初始)评级17.5万元,分期发行债项评级为7.5万元/期,存续期跟踪评级为5万元/年。

招标文件特别注明:任意一项超出最高报价限价将不被接受。

而根据天眼查,中诚信招投标公示的情况显示,中诚信成为深圳安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3日—7月27日,中标价格为130万元。

“这个项目的每一项最高限价,均低于行业新价格表。尽管如此,中诚信最终的中标价格较最高限价仍然低了22.5万元。”前述机构市场人员表示,值得一提的是,从公示日期来看,中诚信中标的时间距离签署自律公约仅仅过去两个多月。

或婉拒或回避或否认或强硬 针对敏感问题机构态度各异

央广网记者就强制评级取消带来的影响、评级机构业务量情况、签署自律公约形成“价格联盟”、新价格体系实际执行情况、不同客户是否存区别对待的情况等等事宜,分别设置了7—10个不等的问题,向中诚信、联合资信、东方金诚、大公资信以及中证鹏元等评级机构请求采访。

对于采访请求,各家机构或婉拒或回避或否认或强硬,态度各异。

记者在采访函当中专门就前述三个事件当中所涉“中国银行”、“大唐集团”的问题进行求证:“业界流传,对于新价格体系,有谈判能力的金融机构和大型央企基本都表示不予接受,而能够接受背负新价格成本的仅为无议价能力的工商类企业。对此说法,贵司是否认可?以贵司客户中国银行(大唐集团)为例,是否执行了新的价格?”

其中,东方金诚和大公资信两家不约而同表示了婉拒,称无法就采访函所提问题给予答复。因此,关于大唐集团这个客户的价格执行的确实情况,没有得到当事方的证实。

关于客户“中国银行”是否执行了新的价格的问题,联合资信直接忽略,没有作出回答。

联合资信同时还回避了对“多个信源表示,联合资信和中诚信系重新签署自律公约的牵头人,事实是否如此?牵头重新签约出于怎样的考虑?”这一问题的答复。

中诚信则用强硬的措辞覆盖了对所有敏感问题的回复。

中诚信在采访回函中仅回答了“强制评级取消带来的影响”一个问题,对“中国银行”、“深圳保障房”以及“牵头人”等在内的其他9个问题,仅用一句话发出警告:“其他《采访函》中涉及的信息以监管机构和我司公布的信息为准。对涉及我司的不实信息,我司将保留追究制造、发布和传播不实信息制造者的权利。”

但对于“价格联盟”,联合资信回答干脆:“我司未参与所谓的价格联盟。我司完全是基于自身因素考量主动调整部分评级服务的收费标准。”

对于新的价格体系,中证鹏元在回函中称,“评级价格在监管层面并没有强制统一的要求。综合历史情况、市场行情、自身成本利润等综合定价是业内普遍操作,我司采取了与行业内主流评级机构大致相同的收费标准。”

强制评级取消即谋求集体涨价 谈到“价格联盟”则神经紧绷

2021年3月末,监管层彻底取消了强制评级的要求,一个多月以后,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即重新签署了行业自律公约,10家发行人付费的评级机构参与了签字。另有3家公司没有参加本次签约,包括投资人付费的中债资信、两家外资公司标普(中国)和惠誉博华。

自律公约约定,在200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收费自律公约》(以下简称“2007自律公约”)的基础上调整收费标准,以适应债券市场非强制评级的改革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自律公约”,实际上就是一个“价格联盟”,各机构都按约定的价格收费。如果低于自律公约约定价格的10%,就要受到行业处分。

联合资信的采访回函表明,2007自律公约中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债项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5万元。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单笔债券评级收费不应低于25万元。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单笔金融评级收费不应低于35万元。ABS产品单个项目收费不应低于60万元。

另据了解,2007自律公约还约定,跟踪评级收费为5万元,数据更新收费也是5万元。

而央广网记者获取的2021年评级行业收费标准则显示,与2007年标准相比,诸多项目的收费标准翻倍。综合下来修改后收费涨幅约为80%。

具体而言,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25万元,债项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20万元,单笔债券评级收费不应低于45万元。跟踪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0万元,数据更新收费不应低于10万元。

收费涨价消息一出,即有行业前辈表示,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低、买卖评级等顽疾未破的前提下,整个行业不谋求自我价值重塑,反而以监管取消强制评级、减少评级依赖为借口,形成结盟翻倍涨价,这种状况令人担忧。

而多数机构却认为,评级收费多年没变,已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

“因为评级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整个评级流程投入的成本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是不争的事实,全行业也都困扰已久。”联合资信在采访回函中表示,尤其是近年来违约频繁,评级机构在提升评级质量,尤其是提升跟踪评级质量方面投入了更多的人力和财力,力求及时向市场、向投资者传递风险信号。反观评级收费标准,在这十余年来并未有变化,这其中的成本与收入的巨大差异也是评级机构自身在买单。

联合资信认为,新执行的价格应该属于收费回归正常水平,而且是行业共识。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评级行业整体收费水平明显低于这个标准,从现在运营成本不断提升的大环境来看,收费回归正常水平应该是评级行业共识,也是大势所趋。”联合资信同时表示,取消强制评级之后,评级行业由监管驱动转向市场驱动,评级机构需要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才能获得市场及投资人认可,市场竞争将由简单的价格竞争上升到综合实力与品牌上的竞争,这就倒逼评级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尤其是技术与人才方面的投入。这也是目前国内收费水平与国际上存在巨大差异的重要原因。

但前述行业前辈指出,虽然评级行业一直在高呼收费太低,但如果研究各家评级机构的收入和利润情况,行业净利润率为25~50%,可以确定这仍然是一个暴利的行业。

实际上,从采访函反馈情况来看,评级机构并没有直接否认涨价的事实,只是在涉及到“价格联盟”这一概念时神经紧绷。

“之所以行业对‘价格联盟’几个字格外敏感,是因为统一价格等于在垄断的边缘试探。”有专业人士表示,毕竟如果大面积实施是给企业增加了成本的。

“信用评级在中国本身就是个仅有十几家公司的小行业,全行业除了3家公司全部加入签署了统一价格的公约。这并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一件好事。”前述行业前辈表示,“统一价格”还不至于说就是垄断,其实表明的是行业壁垒过高,政策保护多的同时市场对于评级机构没有评价约束,造成全行业分化严重业务下滑、不思进取没有价值提升、劣币驱逐良币的现实,当然,更深层次的仍然是公司治理问题。

编辑:岳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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