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证件丢失应立即挂失
中广网珠海12月18日消息 日前一位论坛网友向记者提问:我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办了信用卡,办了快一年了,到现在我才发现,银行还在调查中。有些事我就搞不明白了,不是本人,这信用卡是怎么发出来的?难道不用审核就能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吗?
记者从银行方面了解到,个人在办理信用卡时需要申请、审核、复审等多项程序。申请程序时,除了出具本人身份证之外,一般还需要其他的身份证明。如有些银行要求提供本人房产证明,或通过申请人工作单位、公安部门等核对身份的真实性,所以身份证被盗用办理信用卡的可能性很低。
对此,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林叔权律师认为,用盗用的身份证成功办理了信用卡的,应追究银行与造假者的责任。造假者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属于诈骗行为,银行或被盗用者可对其进行起诉。建议市民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警惕借给他人使用。一旦丢失或被盗用,应立即到公安部门挂失或联系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