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珠海6月29日消息 日前,珠海市民邓先生告诉记者,其店内12厘米厚的玻璃门突然裂开,他认为是玻璃质量不好被烈日晒裂,于是要求供应商赔偿。但供应商称玻璃是消耗品,而且无法证实是否为日晒所致,拒绝包修。
商户 玻璃门被晒裂
邓先生的商铺位于唐家市场附近,记者27日在其店内见到,玻璃门上有两道裂纹,一道呈曲线形,另一道长约30多厘米。邓先生称,当时他坐在店内,突然听到门口传来一声爆裂声,过去一看,原来是玻璃开裂了。他认为,玻璃门出现裂纹可能跟太阳暴晒有关
邓先生称,玻璃门是他于去年11月在香洲永旺玻璃行购买的,价格为2300元。因为他以前在工厂时也遇到这种情况,所以他在购买玻璃时就多了个心眼,特意问玻璃行的老板,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记者看到,这家玻璃行出具的收款收据上,写有“保修配件一年,玻璃人为烂掉不包修”的字样。
玻璃行 不排除人为损坏
事后,邓先生就打电话给玻璃行,玻璃行老板刘先生在第二天来到他的店里,看了玻璃门之后说要320元维修。邓先生很纳闷,根据收款收据上的约定,刘先生应该包修,不应该收钱。
刘先生接受采访时称,玻璃行有行规,只有配件才保修一年,玻璃是不包的。至于邓先生说的玻璃因质量问题导致被晒裂,刘先生并不同意:“他说是太阳晒暴就是晒暴的吗?我怎么知道他不是人为破坏的?”
双方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肯妥协。邓先生表示将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律师 建议先鉴定后定责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德赛律师事务所的杨梅律师。她称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去质量监督局鉴定一下,如果鉴定为人为损坏,那么,就由购买方自己负责。如果经鉴定是太阳晒裂,那么,就要由玻璃行进行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