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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也有权索要工资
中广网 20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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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珠海5月12日消息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的负责人就邱灵遭遇中所涉及的劳动关系问题解释说,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每工作一天就有权获得这一天的工资,因此劳动者即使是辞职也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对应的工资。其次,工厂以实习生提出“辞职”而要求其所属学校不予发放毕业证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这位负责人提醒劳动者,平时要多关注和了解《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不要轻信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厂企业的招聘信息;建立劳动关系时要签订劳动合同;遇到不公平待遇时积极向劳动部门投诉,最好持有劳动合同、工卡、厂牌等相关证物证明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以便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珠海特区报    责编: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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