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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农村减贫8239万人 彰显脱贫“硬”成效

2019-02-17 09: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组数据。数据显示,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还剩下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贫困发生率1.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从2012年到2018年,我国的脱贫攻坚任务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到1660万人,累计减少823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

  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阶段后,我国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但也要看到,从现在到2020年,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从取得决定性进展到实现全面胜利,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按照目前我国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到2020年,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李国祥:从2018年的数据看,全国减少贫困人口接近1400万人。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当然,目前全国还有16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深度贫困地区,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决胜的关键时刻,绝对不能够放松,要凝心聚力,全力以赴。

  贫困人口的减少离不开收入的提高。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3%。其中,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6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7%。

  数据显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工资性收入,另一个是转移性收入。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27元,比上年增长13%;人均转移净收入2719元,同比增长17%。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贫困户来说,外出就业的工资性收入,以及政策支持的转移性收入都很重要,比例几乎是各占百分之五十。对此,李国祥认为,这一数据也说明了一个问题:要想让贫困户收入实现可持续增长,国家的财政扶持还要持续,同时,要为贫困户提高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资源。

  李国祥:贫困人口增收最主要的两大因素之一是工资性收入,这表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非农就业机会。贫困人口有就业机会,全家就脱贫了。同时国家扶贫的支持力度很大,这可以从贫困人口的转移收入看出,转移收入就是政府通过各种途径转移给农民的收入。随着脱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剩下的贫困人口越来越少,增加的扶贫资金也会向剩下的贫困人口集中。

  非农就业机会增多,这是长期的、可持续的增收方式。转移性收入,也就是靠政策带来的收入,它的增长总有一定的限度。这也说明,对贫困地区来说,持久的长期的扶贫,一方面要巩固现有的扶贫成果,给贫困户的政策不能立即断掉,否则可能会出现返贫。更主要的是,贫困地区要提高内生的发展能力,提供更多就业的机会,这样贫困户脱贫之后的增收才具有可持续性。

编辑: 孔明

解读|农村减贫8239万人 彰显脱贫“硬”成效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组数据。数据显示,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还剩下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贫困发生率1.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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