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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应该怎么用?

2018-08-19 10:2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近年来,为支持扶贫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先后两次拓展范围,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以及省级贫困县的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拓展了资金来源,促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均衡发展。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将增减挂钩政策再次“升级”,允许深度贫困地区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由国家统一下达调剂任务,统一确定调剂价格标准,统一资金收取和支出,能够实现节余指标调剂的资金区域整体平衡。

  李国祥:一个省也存在耕地多少的问题。省内调整对于缓解地区之间耕地矛盾是有积极意义的。省之间调剂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平衡土地资源,对于解决土地供求矛盾,更好地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筹集资金意义重大。发达地区耕地本身就很少,但是土地价值高,可以拿出更多资金给中西部地区耕地比较多的。指标拿出来调剂,在省之间流转可以拿到更多资金。国家统一定价,主要是保证价格和资金能落实到位,避免盲目调剂造成的市场混乱。所以主要还是保证资金落实和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节余指标调出价格根据复垦土地的类型和质量确定,复垦为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每亩30万元,复垦为高标准农田的每亩40万元。同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持土地产权关系稳定。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小组负责人近日也表示,帮扶地区要落实好帮扶责任,全额完成调入节余指标任务,鼓励多买多用;合理安排跨省域调剂工作,节约集约用好节余指标。深度贫困地区要按任务配额实施拆旧复垦安置和产生节余指标,把握地域差异,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因地制宜实施复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杜绝强制拆建。除此之外,李国祥认为,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实时对跨省调剂进行进度确认。

  李国祥:土地在省区之间的调剂,需要调控还有进度确认,资金有没有到位,有没有补充耕地,补充的数量足不足,耕地质量好不好,需要国家加强统筹,通过现代化手段,确保全国范围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让耕地在全国范围内配置更加有效,有更多资金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脱贫攻坚资金不足的矛盾。

编辑: 孔明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应该怎么用?

近年来,为支持扶贫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先后两次拓展范围,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以及省级贫困县的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拓展了资金来源,促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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