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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租购同权”对实现教育公平意义不大

2017-07-21 10: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为解决大中城市新市民的居住问题,7月20日,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更好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以新毕业大学生、农业转业人口等为主的新市民成为租房主体。

  住建部交易租赁和产权管理处处长沈悦表示,本次《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就是要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在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

  沈悦:城镇居民家庭租房总量不足,政治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要把工作的着重点放在人口净流大中城市,来更好地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让他们有更好的居住条件,更好的来促进我们的新型城镇化。

  我国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散乱差、缺乏市场透明信息指引和行为规范约束等问题突出。针对这一情况,《通知》的第二项举措是建设政府住房租房交易服务平台,发挥“提供服务、保障权益、加强监管和监测市场”的主要功能。

  沈悦:针对租赁市场存在的虚假房源比较多,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这个通知提出来就是要求这些人口进入大中城市,搭建政府住房租赁的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来引导我们同样的出租房规范经营,增强群众住房的安全感和稳定感,让群众来安心租房。

  据了解,住房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单位。

  作为“新市民”的一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权益一直都是大家关心的话题,这次住建部出台通知,是为了改善农村转业人口的住房条件。而在一些一线城市,当地政府已经开始探索,怎么利用住房租赁政策,为流动人口争取更多生活上的权益。

  最近,广东省广州市出台的一项“租购同权”新政策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政策明确,允许将商业用房改造成租赁住房,而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也就是说,流动人口不用购买学区房,只要租了房子,其子女就可以享受就近入学的权利。

  对于去大城市打工的人来说,这个消息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利。不过,在仔细研究过政策之后,很多人却提出了质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长安认为,“租购同权”政策有很多限制性条件,它所惠及的群体,并不是所有农村务工子女。

  李长安:对于流动人口特别是进城农村务工人员来说,在城市普遍高房价的情况下,一方面极大地节约了购房成本,另一方面实现了租房和子女入学双重愿望。不过,从此次广州在子女入学租购同权的试验来看,还是有很多限制性的条件,比如广州的这个文件上说的只是“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并没有包括所有承租人子女都能够“享受”租购同权。这些符合条件的人包括了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如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以及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客观地说,能够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并不多,像能够持有人才绿卡的农民工寥寥无几,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家庭也是数量不多。这就意味着,虽然广州现在允许租购同权,但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女来说,要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依然困难重重。

  解决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一直是农村务工人口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既然广州市的“租购同权”新政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那么,还有什么方法能让农民子女在城市入学呢?对此,李长安认为,想要治本,还要加大教育投入,在城市多兴建一些学校,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

  李长安:一是进一步扩大租购同权的适用范围,降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门槛,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公共"功能,对所有孩子受教育权一视同仁。二是积极探索更多的实现教育公平的路径,租购同权只是其中一个办法,还需要采取更多的途径来保障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权利,比如多兴建一些学校满足民众特别是农民工子女的需要,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将更多优质资源吸引到基础较为薄弱的普通校,一般校。当然,我们对于广州租售同权的有益探索必须予以肯定。而且我们要争取在教育公平的的道路上努力走的更远。

编辑: 王肖军
关键词: 租房;租赁市场;租购同权;外来人口;新市民;大中城市

专家:“租购同权”对实现教育公平意义不大

为解决大中城市新市民的居住问题,7月20日,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更好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