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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共享村落”引领中国乡村转型发展

2019-04-12 14:1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2日(记者晁向荣)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群体转移到城市,土地和宅基地闲置、空心村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为了提升农村的经济活力,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地也推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陕西省、北京市已经开始试点“共享村落”。有人认为,通过对村落资源的整合,既能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又能引领乡村转型。

  晁向荣:共享这个词语,入选了“2017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现在城市里随处可见跟共享有关的东西,像“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等,都与生活密不可分。在农村,现在有个“共享”也火了,它就是“共享村落”。

  什么是“共享村落”?据专业解释,村集体或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进行流转交易的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农民通过“共享村落”平台,将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出租,获得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

  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租出有何用途?在出租期限内,房屋可以用于创新创业,例如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业、商贸业、娱乐业等,当然也可用于个人休闲,如居住、养老等。

  “共享村落”的出现,可以做到一举多得:农民通过租赁闲置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实现财产性净收入,而且承包权依旧在村民们手中;集体经济组织也通过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出租,壮大集体经济;而城市人群也通过租赁共享村落,实现了城乡间资金和资源的互动。

  西安市高陵区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交易完成后,出租费用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收取,出租费用按照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个人1:9比例分配。村集体经济收益部分为宅基地使用费用,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维护、公共服务建设、评估费用等。目前,在高陵区,已经开始实施“共享村落”。

  专家认为,“共享村落”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能引导个人、企业资本流向农村,盘活一部分农村资源,增强美丽乡村的人气,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契机。在“共享”的过程中,政策要保证农民的房屋财产权、所有权不改变,推行过程中不能搞房地产开发、不搞不符合乡村发展的产业。

  一项新事物的产生总会或多或少的引发一定的担忧,“共享村落”也是如此。有人担忧大量投入资金,等要回本或者挣钱的时候,租期到了怎么办?如果跟村里的坐地户有矛盾怎么办?

  晁向荣:形成这些困扰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它是一个新事物,更重要的是相应的规则、制度还需不断的探索和明确,才能逐渐消除参与者的疑虑。当然,“共享村落”参与的各方也要诚信为先,共同努力。只要有所坚持,“共享村落”不但能让有着田园梦想的人通过租赁方式得以实现,还可以通过新方式引领中国乡村转型发展。

编辑: 朱敬一

漫谈|“共享村落”引领中国乡村转型发展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群体转移到城市,土地和宅基地闲置、空心村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为了提升农村的经济活力,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地也推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陕西省、北京市已经开始试点“共享村落”。有人认为,通过对村落资源的整合,既能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又能引领乡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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