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记者韩晓)据中国乡村之声报道,24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对《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进行解读。

  2018年开始,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表示,一年多来,专项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

  刘喜堂:据统计,今年6月至9月,全国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92.8万户、185万人,新纳入低保对象96.5万户、185.4万人;民政部党组、驻部纪检监察组联合通报2批11起典型案件,不断释放动扶贫“奶酪”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总体来看,通过主题教育期间的进一步聚焦和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民政部在专项治理中认真落实“开门搞整治”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治理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派出32个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治理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治理结果接受群众评判,同时同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比如,我们建立了部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上下互动;在民政部门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之间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了工作合力;我们探索开展带着问题线索进行调研督导,进一步增强了调研督导的针对性,面对面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直面群众关切,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

  发布会上,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还对近日出台的《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刘喜堂表示,《意见》重点明确了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助力“三保障”、防范再返贫,以及提升临时救助兜底能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刘喜堂:首先,明确了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方面的兜底作用。一方面,发挥“前置”过渡功能,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发挥“后置”衔接功能,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兜底”救助。第二,发挥在解决“三保障”方面的支持作用。《意见》规定,将“因易地搬迁、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以及“实施危房改造、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同时,《意见》还对组织领导、机制保障、资金监管、社会参与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这些政策举措能够取得实效。

  刘喜堂:第三个方面亮点是在防范脱贫群众返贫方面做出了一些规定,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要加强日常走访、动态监测、及时救助,积极防止返贫;对已返贫人口,要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同时规定,加强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群众风险因素分析,根据其家庭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刘喜堂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强政策的解读培训和宣传,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调研督导,使这项政策更好地落到实处,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