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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提高送温暖标准

2019-01-31 19:39: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送温暖资金是各级工会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筹集社会各方面资源,对职工开展帮扶困难、走访慰问的资金。

  为了开展好工会送温暖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根据全国总工会《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近日陆续出台送温暖新标准。  

  北京

  今年“两节”期间,北京市各级工会深入基层、企业和职工家庭,走访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节日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深入了解职工工作、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筹措资金,适当提高在档低保、低收入类别困难职工家庭“温暖金”数额。

  同时,北京市总工会出台政策提高2019年全年节日、春节联欢、会员生日等3项慰问活动经费标准:

  1. 提高全年节日慰问标准。由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提高到50%,逢年过节工会组织可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

  2. 提高春节联欢慰问标准。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春节联欢会、茶话会活动时,可为全体参加人员发放人均150元参与奖。

  3. 提高会员生日慰问标准。会员过生日时,工会组织可为会员购买生日慰问品(或实物券),标准由200元提高到300元,慰问品和实物券会员实名签收。

  上海

  2019年上海帮困送温暖活动共覆盖对象103.54万人,计划支出资金6.52亿元。帮困送温暖活动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启动,所有帮困措施将于春节前落实到位。

  1. 今年将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含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到1100元。

  2. 对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低保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也将进行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每人450元提高到900元。

  3. 一般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家庭(不含享受“特殊对象节日补助”人员)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今年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改变补助方式,由去年按户补助(1人户300元,2人以上户400元)调整为1人户600元,每增加1人补助金额增加100元,即2人户700元,3人户800元,4人户900元。

  4. 对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上海将实施冬令御寒补助,救助标准由230元提高为460元;对市、区民政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给予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90元提高为180元;对孤老包户组成员给予节日慰问,慰问标准由150元提高到300元;对救助管理站滞留对象给予伙食补助,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100元。

  重庆

  重庆市总工会2019年创新推出3档困难职工慰问标准,根据其家庭购买医疗保险情况,将每户慰问标准分为800元/户、1500元/户、1800元/户三档,按此标准发放慰问金,推动困难职工家庭国家医保全覆盖。

  安徽

  日前,安徽省总工会出台《安徽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

  1. 帮助救助建档在册困难职工的,按照全总和安徽省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 慰问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不符合困难职工建档规定),每户不高于2000元;

  3. 慰问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基层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坚守生产一线岗位基层职工,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每人不高于1000元。

  山东

  山东省总工会近日出台《山东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送温暖资金的发放标准由各地结合居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原则上每人次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本文来源:全国总工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央广网、工人日报、新华网等综合

  中国乡村之声编辑:李沛 // 责编:白晨 // 监制:汪群均

 

编辑: 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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