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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这个“潮流”咱不跟!

2018-12-19 10:30: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宣传口号: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依旧能时常看到涉毒案件出现。在11月28日,又一起明星吸毒案件出现,引发公众对于这一话题的再度关注:有些人竟然觉得吸毒是“潮流”?!这个“潮流”咱不跟!!而且还要坚决抵制、打击!!

  “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常见的毒品?同情、纵容‘瘾君子’也是犯罪?打击毒品犯罪,普通人能做什么?”针对这些问题,三位嘉宾为您解答!禁毒不容忽视,需警钟长鸣!

王琪警官

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预防宣传教育大队副大队长

  我们生活当中常见的毒品有哪些?对人的身体有哪些危害?

  王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法律列出的就是目前比较常见的毒品。

  滥用毒品不光会严重伤害人体的肝、肾等内脏器官,还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伤。特别是长期滥用冰毒等苯丙胺类的中枢兴奋性毒品,最终导致精神疾病。此外,因滥用冰毒、大麻等毒品导致的幻觉和精神错乱,会引发自伤自残、暴力伤害、驾车肇祸等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王雪法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我们国家对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非常大,有哪些法律规定?

  王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如果存在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情况,是要从重处罚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刘颖慧律师

北京市东祺律师事务所

  我国这些年在禁毒方面持续高压,为什么依旧有很多人铤而走险?

  刘颖慧: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毒品的利润大,成本小,使一些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宁愿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也要铤而走险,获得巨大的非法利益;

  其次,有些人沾染上了毒品便成瘾,为解决毒资满足吸毒,便采用以贩毒供养自己吸毒(常说的以贩养吸)的方式,就这样跌进了无尽的深渊;

  再有,一些贩毒团伙已形成集团化、连锁化作案模式,毒品犯罪行为由利益链驱动,最终导致了这些人员对毒品趋之若鹜。纵容吸毒行为,害人害己!

  常见的毒贩藏毒方式有哪些?一般在哪些场所容易发生吸贩毒行为?吸贩毒人员有哪些特征?

  王琪:

  毒贩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会采取很多方式藏匿毒品。比如人体藏毒,就是将毒品分成一粒一粒,然后吞下去,到了目的地再排泄出来。这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包裹破裂,运毒“马仔”就会中毒死亡。此外,还有利用随身行李夹带、交通工具夹藏等方式。此外,随着物流寄递业的发展,使用快递运输毒品的行为也日益增多。

  比较容易集中发生吸贩毒行为的地点是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内滥用毒品以冰毒、大麻等为主,一般在吸毒现场会发现冰壶、吸管、卷烟器等吸毒用具,还有刺鼻的气味。吸食毒品后人群呈现出反常大笑、言语不清、精神亢奋的状态。

  默认、纵容亲属吸毒,是否触犯了法律?

  刘颖慧:

  仅因为是吸毒而未举报不构成犯罪,但行为涉嫌吸毒以外的犯罪行为而不举报可能涉嫌包庇罪。

  触犯法律主要看是否具有相关行为或提供相关行为:(1)如果亲属默认、纵容吸毒的同时还存在提供吸毒的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则构成刑法上禁止的容留他人吸毒罪。(2)如果亲属仅仅是态度上的默许,但没有提供实际行为帮助的,则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对窝藏、包庇罪做出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普通群众发现涉毒线索,该如何配合警方办案?

  王琪:

  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一旦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要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具体举报途径包括报警电话110,也可以通过书面材料、电子信箱等方式举报。

  具体到北京市,还可以采取“平安北京”微博、“北京禁毒”微信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公安机关还会给与一定奖励。在举报时,要注意将有关细节描述清楚。

图片左起分别是:王雪法官、主持人天晓、王琪警官、刘颖慧律师

  毒品的危险不仅仅停留在影视作品当中,它们就潜伏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当中。无数个鲜活的案例都在提醒着我们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我们庆幸在禁毒的法律战线上有警官、法官、律师等等众多相关从业者在辛勤工作保卫我们的安全,让我们免受毒品侵害,当然我们更要呼吁大家一起,拒绝毒品共同筑起健康、美好生活的长城。

  中国乡村之声编辑:天晓

  中国乡村之声责任编辑:康乐

  中国乡村之声监制:汤一亮

编辑: 孔明

【特别策划】这个“潮流”咱不跟!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宣传口号: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依旧能时常看到涉毒案件出现。在11月28日,又一起明星吸毒案件出现,引发公众对于这一话题的再度关注:有些人竟然觉得吸毒是“潮流”?!这个“潮流”咱不跟!!而且还要坚决抵制、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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