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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扶贫贷款被挪用,没看到钱也得还?“拿钱”不懂这些,真的会吃亏!

2018-08-23 16:10: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到银行办扶贫贷款,不仅钱没落在自己手上,还可能被银行告上法庭?江苏宿迁多位农户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在此给各位农民朋友敲个警钟,希望大家好好读读这篇文章,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农户的扶贫贷款遭挪用,怎么回事?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桃园村的农户反映,一年前,时任村支书孙乃权组织多位农户前往大兴镇民丰商业银行办理扶贫小额贷款,每户可贷2万元。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银行柜员向农户确认资格以及贷款的用途,农户都承诺资金为本人使用。但实际上,这笔资金并非贷款农户所用,而是到账后就被转走了。村民张女士说:“看都没看见,书记说给镇里做贷款,后来说给村里用了。”

  今年7月,一年的还款期限已到,村里并没有如约还上这笔钱,紧接着农户们开始收到银行方面的催款信息,有人的子女助学金、种粮补贴、养老保险金等被抵扣还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钱被挪用干什么了?涉事的前村支书孙乃权的解释与大兴镇政府方面的说法不一致。但是,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者就是贷款农户。目前银行方面正在研究妥善的处理办法。(具体情况可点击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之声的报道→江苏宿迁多位农户扶贫贷款遭挪用,农户:一分钱都没看到)。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看到,扶贫贷款走了样,不仅是村干部个人涉嫌挪用贷款以及镇、村、银行三方可能出了问题(目前尚无定论),还有一点很关键——贫困户对扶贫小额贷款政策不了解,轻易就把贷款的钱给了别人。

  钱都没看见就转给村干部了,这些钱拿去做什么也不知道,埋下了很大的隐患,极易给农户自己造成损失。

  农民朋友注意,这些关于“钱”的事,一定要知道!

  扶贫款怎么给贫困农民?

  中央的专项扶贫资金数额较大,有支持产业生产的,也有用于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有的是给相关政府部门的、建项目的,比如建水利工程,还有的是直接给贫困户的。

  其中,在直接与农户发生资金往来的支持方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补助型”资金,就是国家直接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给钱,补助给农民,不用再还,例如低保、种粮补贴、助学金、危房改造补助等等。

  另外一种就是贷款,有贷有还,本金得按时还上,但国家会贴息,就是由财政帮农民付利息,比如扶贫小额贷款、助学贷款等等。

  上文提到江苏宿迁农户的烦心事,就是关于扶贫小额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是一款金融精准扶贫产品,是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可以说政策优惠很足。如果自己确有需求,建议大家到银行进行贷款,流程也不复杂。但如果自己对此“一头雾水”,那么建议谨慎行事。因为国家对此也是有严格规定的。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对贷款的用途等方面都作了说明。

  办理扶贫小额信贷必知的几件事

  1.扶贫小额信贷只贷给贫困户

  按规定,扶贫小额信贷的扶持对象是: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对于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

  但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不能“搭便车”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

  那么,不是贫困户的农民朋友可以办理哪些贷款呢?目前,我国在“三农”领域开展的个人贷款业务不少。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有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满足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大额贷款),还有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惠农e贷。

  2.扶贫小额信贷只能用于发展生产

  扶贫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致富脱贫的特色优势产业,比如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

  但是,不能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用于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

  3.扶贫小额信贷必须专款专用

  谁贷的款,钱就归谁用、就由谁还款;贷款合同上写的贷款作什么用途,就必须这么用。

  贷款前,大家需要先问自己两个问题:我是不是需要这笔贷款?我用这笔贷款来干什么?想明白了,再去银行办理。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流程的第一步就是“贫困户自愿申请”,然后是村级审核、镇(办)审核、县扶贫办审核、银行进行风险防控调查、审核、贫困户符合贷款所有条件后银行放款。

  贷款合同是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凭证。签合同之前,要看清楚上面列出的每一项条款。弄明白了,再签字。

  尽量不要委托别人办理贷款,一定要“亲力亲为”。因为借款人是谁,还款人就是谁,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呢。

  4.扶贫小额信贷不能冒名或转借转贷

  上文说到的江苏宿迁几户农民,就是把自己的扶贫小额贷款又给了别人。这种行为是禁止的。《宿豫区扶贫小额贷款实施方案》要求,严禁假借贷款对象名义申请办理贷款,一经发现必须限期收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也明确表示,坚持户借、户还,切实防范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

  提醒广大贫困户,千万不要受利益驱使转借或转贷扶贫贷款。如果把这个钱贷过去后再转给其他人从中赚取差价,数额较高会构成非法转贷牟利罪,数额较少不构成犯罪。但即便不构成犯罪,个人信用肯定会产生影响。

  再强调一遍,如果你把钱给别人用了,万一那个人换不上,银行追债不可能追你借钱的那个人;谁向银行贷款,银行就找谁还款。大家不要抱着幻想,认为钱是转给别人用的,自己就没责任了。

  因此,只要贷款的钱不是自己用,无论谁让你去银行贷款或借用你的名义去贷款,最好都别去,即便那个人是村干部或者熟悉的朋友。

  5.办理扶贫小额信贷要按时还款

  贷款之后,要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还款,否则后果很严重:一是得不到财政贴息,二是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上银行“黑名单”,三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到期还不上,怎么办?

  贫困户确实因为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可以帮助协调办理贷款展期,适当延长归还时间。这需要提前书面申请延期,经村级组织核实后报贷款银行审定。

  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可以视情况追加贷款扶持,办理续贷业务,避免因债返贫。贷款追加后,单户扶贫小额信贷不能超过5万元。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办理贷款要去银行,远离不正规的机构。

编辑: 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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