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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成效突出

2017-06-19 15:32:00来源:云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子卓 通讯员 宁亚宁) 记者6月16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中央财政在分配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专门安排6.4亿元用于奖励2016年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成效较好的8个省份,其中云南省获得奖励资金8000万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云南省能够获此殊荣,主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督查考核。自201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列为重点改革推进项目,通过将省级部门整合推进纳入督查、列入考核,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整合配套文件,为贫困县统筹整合配备了“尚方宝剑”,解决了“省级部门不放权、县级政府怕担责”的大难题,实现了省级部门“出料”,县级统筹“炒菜”。

  去年8月,云南省印发了《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随后及时组织召开了全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培训会议,帮助贫困县深入领会涉农资金整合的核心要点。确立了建立贫困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求省级各部门在安排贫困县专项资金时,对试点县投入不得低于当年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同时不得“找理由”削减对各贫困县的资金分配额度。

  为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财政厅及时改革资金下达和管理方式,将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资金使用实行省级备案制,省级部门不得限定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在试点县的具体用途,2017年纳入整合范围的所有中央和省级资金不得带项目下达。

  为便于贫困县提前统筹项目安排,省财政厅于2016年12月30日提前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资金、林业专项资金等共计262811万元,该项举措在云南省尚属首次。

  在省级各部门和各试点县的不懈努力下,云南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捷报频传,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得到了财政部的认可和奖励。

编辑: 孔明
关键词: 涉农资金;整合;贫困县;试点方案;统筹

云南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成效突出

为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财政厅及时改革资金下达和管理方式,将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为便于贫困县提前统筹项目安排,省财政厅于2016年12月30日提前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资金、林业专项资金等共计262811万元,该项举措在云南省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