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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树贤: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7-02-21 15:18:00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科学总结近年来各地推进乡镇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明确提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政府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

  《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乡镇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和部署要求,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是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镇工作,多次深入乡镇调研,要求乡镇要把为民服务工作搞好,要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这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城乡基层的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乡镇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和社会矛盾的集聚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这是加强乡镇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执行者,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织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政府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一些乡镇政府还存在服务理念滞后、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增强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

  准确把握《意见》的部署要求

  《意见》明确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把握。

  一是把握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意见》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准确把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以增强乡镇干部的宗旨意识为关键,以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有效提升乡镇政府的服务水平;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方向,坚持改革创新、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回应民生诉求,坚持统筹兼顾、实施分类指导;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要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意见》提出,要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着力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对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的有效形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和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

  三是要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意见》指出,要按照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四是要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意见》强调,要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引导多方力量参与乡镇公共服务提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强化群众对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保障。《意见》指出,要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功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改进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评价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乡镇政府监督管理,推进乡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应当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意见或方案。地方各级党委都应当把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意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二是要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作用。乡镇政府应当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对照《意见》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实施部署,从体制是否健全、机制是否完善、方式是否科学、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查找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推进服务能力建设的成效。

  三是要抓好学习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乡镇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促进有关方面全面准确理解《意见》,为《意见》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尊重地方和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作者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编辑: 孔明
关键词: 意见;基层治理;推进基层;基层政府;坚持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