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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传统村落式乡村的衰败?

2017-02-07 11:27:00来源:农民日报

  编者按

  中国的年,总是在乡村显得特别浓烈和意味深长。这不仅在于乡土中国沉淀了几千年的农耕文明,还在于社会变迁在这集中且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之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今天,让我们于年节的繁忙与热闹之中,谈谈与乡村有关的那些事儿,品味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的中国。

  何兰生

  这些年来,每逢重大节日,各种社交媒体乃至一些传统媒体,总是集中出现一批以亲历亲闻口气、渲染传统村落式乡村衰败的文章,网络上称之为“返乡体”。举其要者,不是博士回乡,感叹故园凋敝、童年美好时光不再;就是城里媳妇初见公婆,触目皆是破败,悲悯悲愤之情一齐爆发。这之中,尤以2016年春节一则后来证实是假新闻的自媒体报道最为搅动人心。那则假新闻说,一位上海女孩第一次到男朋友江西农村老家过年,到达第一顿饭,因为嫌弃农家碗碟粗陋、菜色暗黑,愤然与男朋友分手,连夜“逃回”上海。此则所谓“有图有真相”的微博报道,虽然在新闻发酵后被证实系伪造,但其深刻的象征意义始终萦绕不散,不仅映射了城乡差距的巨大悬殊,也凸显了城乡隔阂的根深蒂固。   

  农村到底怎么了?传统村落式乡村是不是衰败了?农村的发展水平究竟怎样?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要不要坚持既有发展方式和路径,选择什么样的乡村发展道路,都是一道必答的思考题。

  传统村落式乡村的衰败是正常的历史现象  

  如果认为传统村落式乡村会一直延续下去,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静止的思维。这种情况只存在于浪漫的文学和封闭的农耕社会。在今天城市商业文明无孔不入、无远弗届的大趋势下,信息和资本的互联互通,使得任何桃花源都难以存在。

  社会演进的规律表明,传统村落式乡村衰败是一种必然趋势。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分工的细密,农耕文明必然要被工商业文明所代替,这是人类社会历史的演进规律。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说过,法国农民走向终结,由千千万万户小农组成的传统农业文明被现代化大规模工商业文明所取代。应该说,中国传统农业文明最终被城市工商业文明取代也是历史难以阻遏的潮流,除非像曾经的二元社会那样将城乡强行割裂开来,将农民的双脚固化在土地之上。否则,农村全方位向城市看齐就不可阻挡,农村的人员、资金向城市大规模流动也难以遏止,追求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理念和公共服务是农村的人心所向,尤其是农村年轻人更为焦灼的渴望。试想,一个传统村落,最有活力的年轻人、最有知识的读书人、最有本领的手艺人、最有钱的生意人,甚至连最有姿色的女孩子,都义无反顾地涌向城市和城镇,只剩下老弱病残幼留守,白天尚有偶尔的鸡鸣犬吠,夜晚就只能听老鼠打架。那这个村落还有什么人气、还有什么财气?活力何再?不衰败才怪!所以说,传统村落式乡村的衰败是城市化大潮下的大趋势,只不过这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历史阶段,其速度与城市化进程呈正相关,城市化快,村庄凋敝得也快;城市化慢,村庄衰败得也慢。总之,衰败是必然的。

  但也应该认识到,传统村落式乡村衰败是整体乡村演变进程过渡阶段的暂时现象。现在的乡村就像在一个老地基上盖房子的工地,旧的还没拆完,新的尚未建成,自然是一片狼藉,触目皆是破败,但等一段时日,旧的清除干净,新的建起了,再装修装修,马上就焕然一新,一片生机勃勃。为什么这样说呢,不是盲目乐观。试想,那些离开传统村落的人去哪儿了?有些去城市了,有些去本地城镇和小集镇了。去城市的,一些人可能永远不会回来了,但在城市混不下去的或者有衣锦还乡想法的,迟早还是要回来的。但这些回来的人绝不会再回到传统村落了,他们最有可能的是回到县城和集镇。这些年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在集镇买房或建房是潮流,这种潮流也带动着其他农民纷纷向集镇集聚,加上各地开展的农村社区化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上楼、在集镇或中心社区集中居住,于是, 一种有别于传统村落的新型农民社区出现了。在这种社区里,原有村落人员相对集中居住,也有进行文化、体育和人际交流活动的小广场,以及一些简单的生活设施。这种社区化正在逐步取代传统村落成为一种新型村落。这些农民社区或者叫新型村落,如果在整体布局设计上,能够体现亲山乐水重人情的乡村文化理念,体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协调共生的生存智慧,以及更重要的是,还能让生活在乡村的人不仅有更好的环境、空气和水,一样还有类似城市完备的现代生活设施和无缝对接的公共服务,那这大概就是理想乡村的样子了,也是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由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传统村落式乡村衰败并不意味着大农村的整体凋敝。相反,正是由于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对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加速了传统村落的走向没落。也就是说,农村的基础单元和核心地带已经从传统村落转移到集镇和社区。因为农村大部分在地人口都在一股脑儿地向集镇靠拢,乡村财富之基、创意创业之源、活力之本,都在向集镇绵绵不断地漂移。传统村落只是一些老人不愿离弃的故园和经济困窘农民的栖息地,以及离乡经年知识分子用来凭吊和怀旧的场所,主流的农村已经在集镇找到了现时代的存在方式。要看今日农村的整体发展得怎样、是否繁荣,不能看传统村落,得去当地中心社区、去小集镇、去县城看,这是市场规律的自然选择。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它就在那里;不管你乐不乐见,他们都要离开村庄。

  农村社区化是探索乡村复兴的重要路径

  孟德拉斯说过,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农民融入城市是个大趋势、大课题,但不可能农民都融入城市,因为只要有农业,就还得有农民。特别是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任何时候都不能没有“以我为主”的农业,即使将来城市化进程完成了,也还会有四五亿人生活在乡村。所以,我们与其叹息传统村落式乡村的衰败,不如思考如何复兴乡村或者说建设新型乡村,这才是体现我们时代的历史担当。  

  农村社区化是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融合互动的选择。这些年来各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着一个如何让站在工商业文明入口的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的课题。说得简单点,就是如何找到更好更快更小成本的办法,让农民过上城里人生活、让农业插上现代化的翅膀、让农村延伸来和覆盖到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上楼、建设农村社区就是一个这样的探索,它既较快推进了新农村与小城镇融合发展,又通过市场手段叫醒了农民沉睡的土地财产权利。实践过程中,各地依托既有条件,通过县城吸附一批、集镇聚拢一批、中心村集中一批,形成若干农民社区。这些农民社区,是乡村生活和城市生活的结合体。它既是一种新型农村,也是一种新型城镇。准确地说,是农民在地的城镇化,是有城镇内容的新农村,是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融合互动、相生相长的选择和成果。

  农村社区化是资源集约化、服务便捷化的客观需要。让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题中之义。但是农村居住分散,特别是丘陵山区,水电路气网要想进村入户,成本很高,而且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人员迁徙流动快,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你这里刚刚将基础设施延伸到,那里人家就搬走了、进城了,你的设施投入都打了水漂。这方面的教训在韩国新村运动中屡见不鲜。如何集约资源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难题。同样,公共服务便捷化对于分散居住的传统村落也很难,城里人习惯的打个电话服务就上门的便利,对住在山里的农民来说还很奢侈,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说,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难以做到持续。但如果这些分散的客户和需求集中到一个地方,那就不一样了。所以,社区化建设是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不仅是资源集约、服务便捷的需要,也是创造商机的契机。

  农村社区化是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的强烈愿望。其实,反对农民上楼的不是农民,农民还是盼望上楼的。倒是那些自以为替农民着想、反对农民上楼的人,并不真正了解农民、并不知道农民真实的愿望是什么。这些人不仅应该与农民换位思考,最好还要与农民换房居住。让他们体验一下农民的生活,让他们体验一下没有上下水、没有抽水马桶的滋味,特别是南方农村,冬天室内比室外更冷,夏天茅坑里苍蝇蚊子嗡嗡叫,下雨天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赶上雨季屋里还要穿胶鞋,出门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这样的生活条件,凭什么要农民忍耐?农民又为什么要忍受?还不是没有钱、没有条件!如今有机会上楼,哪个不欢呼雀跃、由衷欢迎?设身处地为农民想想,拿自己的宅基地、加点钱换楼房,政府还有补助,为什么不呢?事实也说明,农民上楼后,生活质量的提高是明显的。也许有人会说,用宅基地换楼房可能吃亏了,农民自此失去了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故园,但在换来生活立即得到改善的楼房面前,农民是顾不了那么多了。当然,一要上楼,二要维权,农民还是希望权利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也坚决反对严重侵害他们权益的行为。这也是政府和社会工作着力的重点。

  建设新型乡村尤以保护农民权利为要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权利问题。历史已经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尊重农民的权利、保障农民的权益,我们的农业农村工作乃至全局工作就稳步发展;什么时候我们剥夺了农民的权利、漠视了农民的权益,不仅农业农村工作陷入停顿,全局工作也难有起色。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在建设新农村、打造美丽乡村以及推进农村社区化过程中,必须牢牢守住“农民权利”这个不容突破的底线。

  要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利。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城乡二元壁垒被打破,城乡之间自由迁徙流动的体制障碍基本消除。农民进不进城、上不上楼,是他的自由,也是他的权利,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利必须切实得到尊重和维护,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容置疑。不要不放心,农民是很聪明、很实际的,你把选择权交给他,他绝不会胡乱选择,一定会作出符合他最大利益的选择。在这方面,我们有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需要铭记和汲取。当然,我们强调尊重,不是消极无为,不是不要引领。对待农民,我们可以引导,可以鼓励,但不能强迫,不能欺骗。总之是不能损害,不能伤害;要有益,要有利。

  要保障农民的平等共享权利。就是要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惠及本地城市居民的权利要同等惠及农村居民。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延伸覆盖,逐步弭平城乡居民福利待遇方面的差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农村居民在教育、医疗、就业、养老、卫生、文化等方面的弱势和不足,着力消除各种或显或隐的福利差距。要重视农民融入城市问题,维护他们在城市的就业、社保、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着力消除农民工参与城市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障碍,不能让他们继续在城市纳税,去农村投票,不能让城乡差距和分割在城市在地化、复杂化,更不能让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城市的“第三元”、“蝙蝠人”。

  要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经济、政治权利,也是农民的基本权利和核心权利,是农民生存发展的“命根子”, 其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任何人都不能侵害,任何人都不能打任何的“小算盘”!尤其要防止以社区化建设等理由强迫农民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如果要农民的地,惟一的办法就是交换!当然,交换不仅要农民主观愿意,要符合市场规律,而且,农民权益要得到保障,其就业、居住、社保等要有稳妥安排。当前,各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走向全覆盖,相信这既是对农民法赋土地权利的再确认,对农民土地权利的明晰化和财产化,也是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数目化和档案化,有利于更好保护农民土地权利。

  要坚决防止农民“被上楼”。让农民平等分享现代化成果,是中央的政策,也是农民的期待。农民改善居住条件,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好事。但是好事要办好,不能办坏。不能不顾本地和农民实际,不顾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漠视农民意愿,强迫、欺骗农民上楼;不能让农民上楼后经济上吃亏了,生活水平下降了,就业工作受影响了,生产生活不便了;也不能在农民上楼后不闻不问了,承诺不兑现了,公共服务不跟上了。总之,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引导农民上楼,要坚持稳妥的原则,不可操之过急、操之太切。毕竟,多一些审慎,就多一些妥善;多一分忧患,就多一分周全。不妨把困难考虑得再多一些,把准备做得再足一些,把道理讲得再直白一些,真正做到既有战略视野又能切合实际,既有统筹谋划又能辨证施策,既有推进机制又能及时完善。

  在中国的行政版图上,现在几乎每天都有约70个村落消失,每一年都有上万的村落失去踪影。这些千百年绵延的村落的解体,表明传统村落式乡村的衰败已是不争的现实,这在令人伤感的同时,也表明中国乡村正在进行艰难而坚定的转型。相信,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的信念,在强大的工商业文明的观照下,我们就一定能够以符合现代要求和乡村特点的新形式,实现21世纪的中国乡村复兴。

编辑: 孔明
关键词: 传统村落;村落式;新村运动;传统媒体;传统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