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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让干部甩掉“大包袱”

2017-01-13 09:58:00来源:农民日报

  申国华

  近日,湖北武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提拔任职。

  干部受处分后表现突出,还可提拔,也许不少干部想都不敢想。其实,犯规也好,受处分也罢,都不应一棍子打死,只要表现积极,仍然予以提拔,如此容错,才能让干部消除思想顾虑,甩掉一个“大包袱”。

  容许一时之错,宽恕一念之差,远远大于滴水之恩,往往能够收到出奇不意的效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工作中出现过错,不是匆忙下结论、扣帽子,而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积极作为又主动补救的给予容错甚至免责,不仅体现胆量和胸怀,更能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甩掉思想包袱。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事前“诸葛亮”难找,事后“诸葛亮”也不太多。改革创新,要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要蹚别人没有蹚过的河,走一些弯路,有一些失误,恐怕再所难免。然而,容人之过,最需要的是担当,最难做的也是担当。这种担当不仅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因为有过错,所以难免引人注意,不论平职交流还是正常调动,都可能引起外部议论甚至谣言四起。此时,最需要的是敢于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而不是装聋作哑。因为有过错,特别是有事实作依据,有规则作准绳,内部反对的声音可能也不小,而且反对起来还容易引起“共鸣”。此时,特别需要敢于力排众议,据理力争,给犯错者“戴罪立功”的机会,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这种担当的风险极高。一者担当了却没成功,往往赔了夫人又折兵;二者影响班子团结,埋下矛盾隐患;三者影响自身形象,容易丢选票,等等。所以,一些领导面对下属的过错,往往以严格执纪执法彰显光辉形象。结果,却可能是“多干多犯错、少干少犯错、不干不犯错”,容易诱导少干事、不干事,滋生“慢作为、不作为”的不良习气。

  容人之过,等于扬人之长,久之必得大益。许多领导不但不轻易指责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过错,而且还鼓励大胆尝试,把开拓中的失误作为一种投资,用自己的肩膀为下属干事创业遮风挡雨,转化为干好工作的内在动力。

编辑: 孔明
关键词: 容错;过错;诸葛亮;大包袱;共鸣